“被害人家庭困难,但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一起案件给沁源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出了难题。控申检察部门在收到救助线索后,经过走访调查,帮助申请人孙某平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当6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孙某平的手上时,承办检察官长舒了一口气。
“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这是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官的目标。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持续推进院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工作,探索信访案件“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推动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多方联动形成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10月,沁源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团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强化包案办理 搭建检民互动“连心桥”
前些年,谭某英、谭某龙等9人前往沁源县人民检察院,请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谭某英、谭某管因故意杀人捕后撤案赔偿金190余万元。该案涉案时间长达30年,案情复杂,赔偿申请人谭某英、谭某龙提出,因背负杀人犯的名义,2人均丧失了受教育、结婚、生育的机会,精神上遭受了重大打击,不得已才走上了信访之路,并要求国家给予总额10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不同于财产赔偿,如何计算成为本案办理中的焦点、难点所在。积案迟迟不能化解,很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沁源县检察院压实领导包案责任,由检察长牵头办理,依法调取相关案卷,并制作了五万余字的阅卷笔录和审查报告,经认真细致的审查,发现原公安侦查机关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
对此,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整改,并将赔偿申请人的律师引入到赔偿的执行环节,在尊重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与赔偿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多次交换意见,将精神损害赔偿金降至6万元。最终,作出赔偿其人身自由损害金、交通食宿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2.7万余元的赔偿决定。
同时,针对9名赔偿申请人的不同情况和诉求,逐一耐心疏导,充分协商,按照申请人在案件中经济、精神支出,协商划分比例,将90余万元的赔偿款顺利发放到相关赔偿申请人的手中。细致入微的工作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主动签订了息诉罢访书。该案的办理得到了省市院的充分肯定,经验材料也被高检院采纳并转发。
谭某英、谭某龙的案件,正是沁源县检察院对待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一个缩影。面对群众信访,沁源县检察院制订了领导包案化解重复信访案件工作方案,压实院领导包案化解的工作责任。
针对重复信访案件,沁源县检察院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部署以及高检院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包案的“头雁效应”,按照“一案、一策、一包案领导、一工作专班”的工作机制,分析信访风险级别,确定工作预案和化解措施,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3年来,沁源县检察院共办理各类群众信访146件,院领导接访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0件、批阅信件13件,化解率达100%。通过治理重复信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压实首办责任等方式,促进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问题,推动矛盾化解。
推进公开听证 打开阳光检务“民意窗”
“请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案件发生后,我非常后悔,真不该一时冲动打伤了人。我愿意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但对方要求赔偿的数额太高了,我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呀。”在一场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赵某真诚悔过。
原来,赵某与被害人因工作琐事发生厮打,赵某将被害人打成了轻伤。案发后,针对双方矛盾未能化解这一情况,检察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因当事人对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该案未能刑事和解。
案情并不复杂,关键是如何让被害人打开心结,释法说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赵某是否有前科?平时表现怎么样?厮打双方是否都存在过错……”听证员详细询问着,并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评议,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听证会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一场听证带来一次新生,这是检察听证制度的蓬勃力量。沁源县检察院本着“理都摆一摆、事都捋一捋”的工作思路,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把公开听证作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一剂良药”,常态化开展,并运用听证方式对重复信访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问题针对性开展听证,坚持以法明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运用群众语言、鲜活案例、化解策略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推动实质性化解。
为进一步做好涉案矛盾化解工作,该院还邀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业务能力突出的律师、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等担任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将检察办案过程“晒出来”,让双方当事人在各方见证下,充分发表意见,零距离解愁化怨,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沁源县检察院组织听证会20余次,听证后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100%,听证工作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全面开花。同时,沁源县检察院渐趋常态化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线上听证,努力把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到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点亮困境之路 撑起司法救助“保护伞”
“你们坚持公平正义,坚守为民情怀,办案法理公正,情理暖人,深深感动了我们全家人,向你们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这些话来自本文开头案件中申请人女儿的一封感谢信。而这一切,要从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说起。
王某和王某国被雇用到牛某顺家翻修房子。某日,牛某顺和王某国将二楼拆下的铁质暖气片推到一楼院内时疏于观察,将正在一楼干活的王某砸伤,后王某经长期救治无效死亡。
沁源县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在收到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救助线索后发现,案发前被害人王某一家系低保户,王某是唯一劳动力,妻子孙某平是家庭妇女,两个儿子正在上学,女儿刚刚大学毕业。从受伤到死亡,王某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借了巨额的外债。被告人家庭困难,在赔偿1万余元后,再无力支付、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摆在眼前,如何帮当事人渡过难关?承办检察官随即开始走访调查,在审查逮捕环节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帮助申请人孙某平一家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发放了司法救助金6万元,缓解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然而,司法救助只是一个开始,沁源县检察院此后继续协调跟进,主动对接人社部门、妇联等单位,向孙某平提供公益岗前培训,为其女儿提供就业岗位,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救助,并将其纳入了县妇联的帮扶范围。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与司法局沟通,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该案例成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控申业务优秀案例。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该院充分发挥自身调查职能,深入村组、农户家里调查走访、核实困难情况,而且充分依托与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特殊的贫困群众进行多元救助,实现了“一次困难,长期关怀”的效果。
据了解,该院重点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前移救助线索关口,形成了“案管部门提醒、办案部门筛查、控申部门主办”的司法救助关口前移机制,转变办案理念,从依法申请救助向依职权主动转变,从被动受理转向主动发力,对排查符合救助的对象,下沉办案,上门联系当事人,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并通过宣传救助政策、提供法律咨询、移送救助线索等,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针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系妇女的案件,今年3月,该院与县妇联召开联席交流会,并会签了《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实施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连接的“绿色通道”。
同时,建立困难妇女群体救助案件统计台账,联络员定期对被救助对象开展跟踪监督回访,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生活现状、心理状态,因案施策,引导合理使用司法救助金。近3年,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5件,为68人发放救助金39.8万元。
创新工作方式 开启检察服务“直通车”
“这个微信小程序太好用了,动动手指就能得到检察官的专业解答,一个小程序解决了法律咨询的大问题。”“智慧检务”在宣传过程中,受到了沁源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的一致好评。
自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营以来,做实做细做好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以拓展“司法为民”渠道、丰富检务公开形式为导向,从统筹检察服务与群众需求入手,逐步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检察服务”的沁源经验。2021年11月,该院控申检察部门被高检院评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为了保证来访人反映的诉求得到有效表达,该院积极升级改造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设置4个功能区域,配置11个专业用房,形成了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法律咨询、案件管理、律师阅卷等多项检察职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对外服务平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
在扎实高效做好线下接访工作的同时,推进“云上办案”,建设12309检察服务网络平台、植入检察机关网上信访2.0系统、利用移动客户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自主研发“指尖”检察服务“智慧检务服务平台”手机App,群众通过手机即实现与检察机关的互动。“智慧检务”除具备材料上传、在线受理、查询进展、回复答复等基本功能之外,还重点打造了检索查询、线上互动、“云端”普法三大亮点功能,推进“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服务在沁源县6镇6乡得以进一步落地。
在“软件+硬件”的加持推动下,该院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按照“谁受理谁回复、谁办理谁答复”的原则,做到定人定岗定责,有效缩短来信的审查、分流和办理时间,对信访问题均做到“应回尽回”,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
近3年来,该院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100%。除此之外,该院积极探索检律深度交流合作模式,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督导活动,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创新检律座谈会新模式,建立了常态化联席会议、定期会商等机制,共同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设置律师接待室、律师阅卷室,开启网上阅卷“一站式”服务,提供电子卷宗“闪送”等服务,切实为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提供便利。
为持续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该院落实共享发展理念,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了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创新驱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加强检企互动,邀请民营企业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检企座谈会,与企业建立联系工作机制,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便于企业随时提出“服务清单”“需求清单”“问题清单”,切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让检察力量沉下去,让“检察蓝”看得见、用得上、信得过。“我院将继续围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院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诉求。”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进军表示。(杜婷婷、胡鸳)
原标题:秉“如我在诉” 解群众“心结”——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全力构建控申检察为民服务新模式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被害人家庭困难,但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一起案件给沁源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出了难题。控申检察部门在收到救助线索后,经过走访调查,帮助申请人孙某平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当6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孙某平的手上时,承办检察官长舒了一口气。
“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这是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官的目标。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持续推进院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工作,探索信访案件“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推动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多方联动形成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10月,沁源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团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强化包案办理 搭建检民互动“连心桥”
前些年,谭某英、谭某龙等9人前往沁源县人民检察院,请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谭某英、谭某管因故意杀人捕后撤案赔偿金190余万元。该案涉案时间长达30年,案情复杂,赔偿申请人谭某英、谭某龙提出,因背负杀人犯的名义,2人均丧失了受教育、结婚、生育的机会,精神上遭受了重大打击,不得已才走上了信访之路,并要求国家给予总额10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不同于财产赔偿,如何计算成为本案办理中的焦点、难点所在。积案迟迟不能化解,很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沁源县检察院压实领导包案责任,由检察长牵头办理,依法调取相关案卷,并制作了五万余字的阅卷笔录和审查报告,经认真细致的审查,发现原公安侦查机关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
对此,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整改,并将赔偿申请人的律师引入到赔偿的执行环节,在尊重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与赔偿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多次交换意见,将精神损害赔偿金降至6万元。最终,作出赔偿其人身自由损害金、交通食宿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2.7万余元的赔偿决定。
同时,针对9名赔偿申请人的不同情况和诉求,逐一耐心疏导,充分协商,按照申请人在案件中经济、精神支出,协商划分比例,将90余万元的赔偿款顺利发放到相关赔偿申请人的手中。细致入微的工作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主动签订了息诉罢访书。该案的办理得到了省市院的充分肯定,经验材料也被高检院采纳并转发。
谭某英、谭某龙的案件,正是沁源县检察院对待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一个缩影。面对群众信访,沁源县检察院制订了领导包案化解重复信访案件工作方案,压实院领导包案化解的工作责任。
针对重复信访案件,沁源县检察院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部署以及高检院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包案的“头雁效应”,按照“一案、一策、一包案领导、一工作专班”的工作机制,分析信访风险级别,确定工作预案和化解措施,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3年来,沁源县检察院共办理各类群众信访146件,院领导接访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0件、批阅信件13件,化解率达100%。通过治理重复信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压实首办责任等方式,促进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问题,推动矛盾化解。
推进公开听证 打开阳光检务“民意窗”
“请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案件发生后,我非常后悔,真不该一时冲动打伤了人。我愿意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但对方要求赔偿的数额太高了,我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呀。”在一场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赵某真诚悔过。
原来,赵某与被害人因工作琐事发生厮打,赵某将被害人打成了轻伤。案发后,针对双方矛盾未能化解这一情况,检察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因当事人对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该案未能刑事和解。
案情并不复杂,关键是如何让被害人打开心结,释法说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赵某是否有前科?平时表现怎么样?厮打双方是否都存在过错……”听证员详细询问着,并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评议,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听证会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一场听证带来一次新生,这是检察听证制度的蓬勃力量。沁源县检察院本着“理都摆一摆、事都捋一捋”的工作思路,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把公开听证作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一剂良药”,常态化开展,并运用听证方式对重复信访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问题针对性开展听证,坚持以法明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运用群众语言、鲜活案例、化解策略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推动实质性化解。
为进一步做好涉案矛盾化解工作,该院还邀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业务能力突出的律师、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等担任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将检察办案过程“晒出来”,让双方当事人在各方见证下,充分发表意见,零距离解愁化怨,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沁源县检察院组织听证会20余次,听证后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100%,听证工作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全面开花。同时,沁源县检察院渐趋常态化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线上听证,努力把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到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点亮困境之路 撑起司法救助“保护伞”
“你们坚持公平正义,坚守为民情怀,办案法理公正,情理暖人,深深感动了我们全家人,向你们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这些话来自本文开头案件中申请人女儿的一封感谢信。而这一切,要从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说起。
王某和王某国被雇用到牛某顺家翻修房子。某日,牛某顺和王某国将二楼拆下的铁质暖气片推到一楼院内时疏于观察,将正在一楼干活的王某砸伤,后王某经长期救治无效死亡。
沁源县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在收到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救助线索后发现,案发前被害人王某一家系低保户,王某是唯一劳动力,妻子孙某平是家庭妇女,两个儿子正在上学,女儿刚刚大学毕业。从受伤到死亡,王某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借了巨额的外债。被告人家庭困难,在赔偿1万余元后,再无力支付、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摆在眼前,如何帮当事人渡过难关?承办检察官随即开始走访调查,在审查逮捕环节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帮助申请人孙某平一家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发放了司法救助金6万元,缓解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然而,司法救助只是一个开始,沁源县检察院此后继续协调跟进,主动对接人社部门、妇联等单位,向孙某平提供公益岗前培训,为其女儿提供就业岗位,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救助,并将其纳入了县妇联的帮扶范围。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与司法局沟通,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该案例成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控申业务优秀案例。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该院充分发挥自身调查职能,深入村组、农户家里调查走访、核实困难情况,而且充分依托与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特殊的贫困群众进行多元救助,实现了“一次困难,长期关怀”的效果。
据了解,该院重点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前移救助线索关口,形成了“案管部门提醒、办案部门筛查、控申部门主办”的司法救助关口前移机制,转变办案理念,从依法申请救助向依职权主动转变,从被动受理转向主动发力,对排查符合救助的对象,下沉办案,上门联系当事人,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并通过宣传救助政策、提供法律咨询、移送救助线索等,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针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系妇女的案件,今年3月,该院与县妇联召开联席交流会,并会签了《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实施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连接的“绿色通道”。
同时,建立困难妇女群体救助案件统计台账,联络员定期对被救助对象开展跟踪监督回访,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生活现状、心理状态,因案施策,引导合理使用司法救助金。近3年,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5件,为68人发放救助金39.8万元。
创新工作方式 开启检察服务“直通车”
“这个微信小程序太好用了,动动手指就能得到检察官的专业解答,一个小程序解决了法律咨询的大问题。”“智慧检务”在宣传过程中,受到了沁源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的一致好评。
自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营以来,做实做细做好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以拓展“司法为民”渠道、丰富检务公开形式为导向,从统筹检察服务与群众需求入手,逐步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检察服务”的沁源经验。2021年11月,该院控申检察部门被高检院评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为了保证来访人反映的诉求得到有效表达,该院积极升级改造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设置4个功能区域,配置11个专业用房,形成了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法律咨询、案件管理、律师阅卷等多项检察职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对外服务平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
在扎实高效做好线下接访工作的同时,推进“云上办案”,建设12309检察服务网络平台、植入检察机关网上信访2.0系统、利用移动客户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自主研发“指尖”检察服务“智慧检务服务平台”手机App,群众通过手机即实现与检察机关的互动。“智慧检务”除具备材料上传、在线受理、查询进展、回复答复等基本功能之外,还重点打造了检索查询、线上互动、“云端”普法三大亮点功能,推进“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服务在沁源县6镇6乡得以进一步落地。
在“软件+硬件”的加持推动下,该院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按照“谁受理谁回复、谁办理谁答复”的原则,做到定人定岗定责,有效缩短来信的审查、分流和办理时间,对信访问题均做到“应回尽回”,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
近3年来,该院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100%。除此之外,该院积极探索检律深度交流合作模式,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督导活动,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创新检律座谈会新模式,建立了常态化联席会议、定期会商等机制,共同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设置律师接待室、律师阅卷室,开启网上阅卷“一站式”服务,提供电子卷宗“闪送”等服务,切实为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提供便利。
为持续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该院落实共享发展理念,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了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创新驱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加强检企互动,邀请民营企业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检企座谈会,与企业建立联系工作机制,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便于企业随时提出“服务清单”“需求清单”“问题清单”,切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让检察力量沉下去,让“检察蓝”看得见、用得上、信得过。“我院将继续围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院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诉求。”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进军表示。(杜婷婷、胡鸳)
原标题:秉“如我在诉” 解群众“心结”——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全力构建控申检察为民服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