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遗珍:襄垣崇福寺《座中铭》廉政碑
发布时间: 2023-07-19   |  来源: 上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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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嵌于襄垣文庙墙体上的《座中铭》石碑,为金代遗珍。《山右石刻丛编》载:“《座中铭》,碑高五尺三寸三分,广(宽)二尺四寸。九行,行二十五字。跋四行,行二十字,正书。今在襄垣县。古唐乔扆书。”该碑不仅成碑时间久,书法古朴,其内容更是蕴含着满满的清廉哲理,堪称一座具有警示意义的廉政碑。

《座中铭》石碑原存于襄垣旧县衙,但历经战乱,尤其是随着城市改造及政府办公楼的改扩建,这通碑曾一度湮没。直到前几年,笔者才在城内崇福寺院内的一堆残碑石中觅到它的踪迹。虽然碑面及部分字体有部分损伤,但无论如何,此碑能再现于世,亦是一大幸事。

图为:《座中铭》石碑

乔扆其人其事

关于《座中铭》的作者,当前普遍的说法是曾任襄垣县丞的乔扆。乔扆,字仲章,一字君章,初名逢辰,自号莲峰真逸,洪洞人。天德三年(1151年)进士,初官大理丞,正隆四年(1159年)改华州蒲城丞权渭南县事,且有德政。《金文最》卷四十七申天禄《乔扆兴庆池李氏园两诗跋》:“故大理丞乔君,……正隆之乱丞蒲邑,保全一城,关陕至今称之。”《山右石刻丛编》所录《乔仲章事辑》更详细记载乔扆任职华州时带领军民守卫城池的事迹:说是其时关陕大乱,盗贼四起,人心惶惶,县令、县簿等官员迫于形势危急都各自顾命,举家逃奔,唯任县丞的乔扆自告奋勇担任起组织守城的重任。他跟父老乡亲们说:“我不肖,愿同各位共存亡。投靠敌寇,落万世骂名。慌乱奔逃,又容易遭蹂躏伤残。坐以待毙,不如奋而反抗。一心固守,此乃万全之策。”于是,召集众人,筹划定计。分布停当,又亲穿盔甲上城。保全了民众不受战乱之苦。当时,人们“感君之恩,绘君像,户皆有之”。乔扆为官正直清廉,又有气节,后转任长安,迁河东南路按察使,约于大定十九年(1179年)卒于孟州防御使任上。另外,乔扆工诗词, 兼通音律, 在当时就很有声望,其诗文在历代文集及相关碑石上亦有存。但不过关于其是否任职襄垣,《乔仲章事辑》一文未记载,历代《襄垣县志》也只简单谈到其在金代时曾任“县令”,而非“县丞”。当然,“县令”也好,“县丞”也罢,这并不影响其在襄垣作《座中铭》,造成后人对乔扆作《座中铭》存疑的主要原因出在《座中铭》石刻后面的跋言上。

乔扆任职上党

《座中铭》石碑后有与乔扆同时代人赵思诚所作跋言,如今的《座中铭》石碑上虽不能完全辨认其字,但《山右石刻丛编》上却清楚地记录了这一段文字:“潞之通守乔公仲章父作是铭,书座中以自戒。辞明意切。诚有会于予心,故刻石置之厅壁,俾来者观而思之,亦足少警云。大定十八年八月望日东垣漫士赵思诚跋。”据此跋文判断,当时乔扆应该任职潞州通判,赵思诚应该是襄垣县令。对此,《山右石刻丛编》书中也有相应的考证及类似推断:按《通志·金石志》,《座中铭》石刻,乔扆撰此铭刻于襄垣官舍,岂曾作令于是邑欤?今检《潞安府志》《襄垣县志》皆言扆为襄垣令。然今拓本铭后有赵思诚跋言“潞之通守扆公仲章父作是铭,书座中以自戒”,扆必为潞州同知(金《百官志》节度州有同知一员无通判,即以同知、通判、节度使是潞州昭义军节度使)非襄垣令也。思诚跋云“置之厅壁,俾来者观而思之”,则思诚当为襄垣令。

为此,笔者也多次翻阅相关志书,但收获也甚微。明万历《潞安府志》在金代有“乔通判”的记载,但文字甚简,只言其 “有修学功”,且今失其名。不过这倒与《乔仲章事辑》中所谈到乔扆的著述《兴学赋跋》相符。《兴学赋》石刻原存于潞安府学,为“东山逸翁”申良佐所撰。文中对乔扆在潞州兴学之事多有褒扬:“固嘉乔侯兴学之勤意,又且乐过遇明时之为幸,故敢作兴学之赋以献焉。”其文中谈到:“自通守权镇,乔侯下车之始,首议兴修(学舍)。自大定丁酉(1177年)五月丁巳经始,至是年十月乙亥告成。”《兴学赋》碑后有跋言二,然《山右石刻丛编》在编印时所见拓本已漫漶,当时主要根据《通志·金石志》补录,但可以看清的是一为大定丁酉年款(从内容可判断为乔扆撰),一为大定庚子(1180年)款(为王某某撰)。《山右石刻丛编》在编入《兴学赋》一文后又有按语:“(乔扆)大定戊戌(1178年)自山阳还天党,提名青莲寺。戊戌大定十八年,此是年扆犹任潞之证,故碑后跋云。乔扆君章,诸志以为襄垣令,误(扆大定十四年为大理司直)。大定丁酉跋云……守官上党重修郡学是乔君章,跋时卿即良佐。”按金制,同知一词有几种表述,直接谓同知,如金代大兴府等官署中的“同知”,同知××××,如同知审官院事。据《金史》(《志》卷三十八)之“百官三”和文义:潞州为节镇,该同知应全称同知昭义军节度使,掌通判节度使事,带管内观察使,兼州事。节镇州、防御州、刺史州虽然都有同知,但职守大不相同,正因为是节镇州,故《兴学赋》亦有“通守权镇”之语。权之所言,大概类似宋代以来地方官职用语,如权知××军州事,意在表明不是地方官,而是中央派来的职守差遣,镇之所言应是就节度而言,节度使起源于镇戍官,因此权镇一词是特指,不用于刺史州之类的情况。

不过在金代,通守却并非官职,乃是尊称,这与“乔侯”类似。通守作为官职产生与隋代大业三年以后,所掌与后世通判也不全对应(宋之通判有监察和佐贰双重身份),隋末通守往往兼领数郡之军权,多用卑职寒门,彼时州郡太守已弱于通守,唐平天下及后世不在设通守,以通守尊称大抵因通判节度使事,与军事有关,与隋末相类故。按金制,节度使“掌镇抚诸军防刺,总判本镇兵马之事,兼本州管内观察使事”,而同知节度使不一定兼管州事,仅当“兼州事者仍带同知管内观察使”,《兴学赋》跋文中谈其兴修学舍,这与军务无关,故乔扆当年在潞州应同知昭义军节度使、掌通判节度使事、带同知管内观察使职衔、兼州事,这也是比较符合历史的。另外,虽历代《襄垣县志》没有赵思诚任职襄垣县的记载,但据《座中铭》石刻一直存于襄垣县官舍的情况看,在金大定十八年(1178年)左右,赵思诚应该是襄垣令,这一点《襄垣县志》上应属漏记。而《襄垣县志》及《潞安府志》上之所以会有乔扆做过襄垣令的简单记载,估计主要也是从这通一直存于襄垣的《座中铭》石碑推断而来的。

图为:碑文

《座中铭》的作者到底是谁?

可以说,关于《座中铭》的作者,就目前资料确实还不好断定,或许这是乔扆父写自己的,也可能是乔扆父写给乔扆的。当然,“父”通“甫”,古人有在称别人表字时有在后加“父”或“甫”以示尊敬的习惯,赵思诚跋言中也有可能是这类情况,所以《座中铭》也许原本就是乔扆自撰自书的。不过从据赵思诚跋言及《座中铭》内容前后“尔”到“吾”称谓变化看,更似长辈对子侄的训示,笔者更倾向于此铭为乔扆父所作。而此碑的书写者,从《座中铭》开篇“古唐乔扆书”看,应该是出自乔扆之手。而从赵思诚的跋言看,又可能是赵思诚自书。不过时过境迁,这些似乎都已经不太重要了。若我们从金石的角度看,《座中铭》笔笔铿锵,字字饱满,朴实无华而又兼纳乾坤,堪称金代书法之典范。若我们从《座中铭》本身文学价值看,也可谓“辞明意切”,处处饱含真情,宣教作用尤显。无论是其作为一篇父亲的“诫子书”,还是一位官员的“座右铭”,即便是在八百多年后的今天,也同样具有极大的廉政教育意义。

每次踏入襄垣文庙,我都会不自觉地移步到《座中铭》石碑之前。虽然它身上布满了岁月的沧桑,但每每读其文抚其字,依旧会让人感到历久弥新,时时给人以温暖,处处让人得警示。

附《座中铭》原文及译文

原文:宅无一区,不僦不赁,而廨宇足以居;田无一亩,不农不桑,而衣食足以厚;家无一仆,不佣不雇,而得供己之人足以充部曲;世无一官,不进不献,而藉任子之荫足以补职员。尔无致主之术,泽民之才,今享福既已若是,其用心宜何如哉?若乃富不知足,贵不知止,无厌之欲何时而已?患中性之易流,防侈心之渐启。缅思古人,尚且自惩。勒几杖以识其过,佩韦弦以矫其情。吾恐久而忘之也,故书之为座中之铭。

译文:宅院虽然没有一间,但是不用租赁,而官舍足够居住;田地虽然没有一亩,但是不用种田养蚕,而衣食足够丰厚。家里虽然没有一个仆人,也不需要雇佣,而能有人侍奉自己也能当作仆役;虽然没有为官的经历,没有为国家作出贡献,而因为父兄的功绩得以补授官职。你没有效力皇帝的策略,造福百姓的才能,现在却已经如此享福,还心想怎么样呢?至于富贵时还不知适可而止,那么贪得无厌的欲望何时又是止境?这是担心中正的品性容易迷失,防止奢侈的欲念逐渐开启。遥想古代的先贤,他们尚且能够自我惩戒,在桌案和手杖上刻记自己的过错,佩带皮绳与弓弦来矫正自己的性情。我恐怕时间一久就会忘记这些,所以书写下来作为座中铭来谨记。(赵永江

原标题:《座中铭》——襄垣崇福寺内有块“廉政碑”


[编辑: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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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遗珍:襄垣崇福寺《座中铭》廉政碑

今嵌于襄垣文庙墙体上的《座中铭》石碑,为金代遗珍。《山右石刻丛编》载:“《座中铭》,碑高五尺三寸三分,广(宽)二尺四寸。九行,行二十五字。跋四行,行二十字,正书。今在襄垣县。古唐乔扆书。”该碑不仅成碑时间久,书法古朴,其内容更是蕴含着满满的清廉哲理,堪称一座具有警示意义的廉政碑。

《座中铭》石碑原存于襄垣旧县衙,但历经战乱,尤其是随着城市改造及政府办公楼的改扩建,这通碑曾一度湮没。直到前几年,笔者才在城内崇福寺院内的一堆残碑石中觅到它的踪迹。虽然碑面及部分字体有部分损伤,但无论如何,此碑能再现于世,亦是一大幸事。

图为:《座中铭》石碑

乔扆其人其事

关于《座中铭》的作者,当前普遍的说法是曾任襄垣县丞的乔扆。乔扆,字仲章,一字君章,初名逢辰,自号莲峰真逸,洪洞人。天德三年(1151年)进士,初官大理丞,正隆四年(1159年)改华州蒲城丞权渭南县事,且有德政。《金文最》卷四十七申天禄《乔扆兴庆池李氏园两诗跋》:“故大理丞乔君,……正隆之乱丞蒲邑,保全一城,关陕至今称之。”《山右石刻丛编》所录《乔仲章事辑》更详细记载乔扆任职华州时带领军民守卫城池的事迹:说是其时关陕大乱,盗贼四起,人心惶惶,县令、县簿等官员迫于形势危急都各自顾命,举家逃奔,唯任县丞的乔扆自告奋勇担任起组织守城的重任。他跟父老乡亲们说:“我不肖,愿同各位共存亡。投靠敌寇,落万世骂名。慌乱奔逃,又容易遭蹂躏伤残。坐以待毙,不如奋而反抗。一心固守,此乃万全之策。”于是,召集众人,筹划定计。分布停当,又亲穿盔甲上城。保全了民众不受战乱之苦。当时,人们“感君之恩,绘君像,户皆有之”。乔扆为官正直清廉,又有气节,后转任长安,迁河东南路按察使,约于大定十九年(1179年)卒于孟州防御使任上。另外,乔扆工诗词, 兼通音律, 在当时就很有声望,其诗文在历代文集及相关碑石上亦有存。但不过关于其是否任职襄垣,《乔仲章事辑》一文未记载,历代《襄垣县志》也只简单谈到其在金代时曾任“县令”,而非“县丞”。当然,“县令”也好,“县丞”也罢,这并不影响其在襄垣作《座中铭》,造成后人对乔扆作《座中铭》存疑的主要原因出在《座中铭》石刻后面的跋言上。

乔扆任职上党

《座中铭》石碑后有与乔扆同时代人赵思诚所作跋言,如今的《座中铭》石碑上虽不能完全辨认其字,但《山右石刻丛编》上却清楚地记录了这一段文字:“潞之通守乔公仲章父作是铭,书座中以自戒。辞明意切。诚有会于予心,故刻石置之厅壁,俾来者观而思之,亦足少警云。大定十八年八月望日东垣漫士赵思诚跋。”据此跋文判断,当时乔扆应该任职潞州通判,赵思诚应该是襄垣县令。对此,《山右石刻丛编》书中也有相应的考证及类似推断:按《通志·金石志》,《座中铭》石刻,乔扆撰此铭刻于襄垣官舍,岂曾作令于是邑欤?今检《潞安府志》《襄垣县志》皆言扆为襄垣令。然今拓本铭后有赵思诚跋言“潞之通守扆公仲章父作是铭,书座中以自戒”,扆必为潞州同知(金《百官志》节度州有同知一员无通判,即以同知、通判、节度使是潞州昭义军节度使)非襄垣令也。思诚跋云“置之厅壁,俾来者观而思之”,则思诚当为襄垣令。

为此,笔者也多次翻阅相关志书,但收获也甚微。明万历《潞安府志》在金代有“乔通判”的记载,但文字甚简,只言其 “有修学功”,且今失其名。不过这倒与《乔仲章事辑》中所谈到乔扆的著述《兴学赋跋》相符。《兴学赋》石刻原存于潞安府学,为“东山逸翁”申良佐所撰。文中对乔扆在潞州兴学之事多有褒扬:“固嘉乔侯兴学之勤意,又且乐过遇明时之为幸,故敢作兴学之赋以献焉。”其文中谈到:“自通守权镇,乔侯下车之始,首议兴修(学舍)。自大定丁酉(1177年)五月丁巳经始,至是年十月乙亥告成。”《兴学赋》碑后有跋言二,然《山右石刻丛编》在编印时所见拓本已漫漶,当时主要根据《通志·金石志》补录,但可以看清的是一为大定丁酉年款(从内容可判断为乔扆撰),一为大定庚子(1180年)款(为王某某撰)。《山右石刻丛编》在编入《兴学赋》一文后又有按语:“(乔扆)大定戊戌(1178年)自山阳还天党,提名青莲寺。戊戌大定十八年,此是年扆犹任潞之证,故碑后跋云。乔扆君章,诸志以为襄垣令,误(扆大定十四年为大理司直)。大定丁酉跋云……守官上党重修郡学是乔君章,跋时卿即良佐。”按金制,同知一词有几种表述,直接谓同知,如金代大兴府等官署中的“同知”,同知××××,如同知审官院事。据《金史》(《志》卷三十八)之“百官三”和文义:潞州为节镇,该同知应全称同知昭义军节度使,掌通判节度使事,带管内观察使,兼州事。节镇州、防御州、刺史州虽然都有同知,但职守大不相同,正因为是节镇州,故《兴学赋》亦有“通守权镇”之语。权之所言,大概类似宋代以来地方官职用语,如权知××军州事,意在表明不是地方官,而是中央派来的职守差遣,镇之所言应是就节度而言,节度使起源于镇戍官,因此权镇一词是特指,不用于刺史州之类的情况。

不过在金代,通守却并非官职,乃是尊称,这与“乔侯”类似。通守作为官职产生与隋代大业三年以后,所掌与后世通判也不全对应(宋之通判有监察和佐贰双重身份),隋末通守往往兼领数郡之军权,多用卑职寒门,彼时州郡太守已弱于通守,唐平天下及后世不在设通守,以通守尊称大抵因通判节度使事,与军事有关,与隋末相类故。按金制,节度使“掌镇抚诸军防刺,总判本镇兵马之事,兼本州管内观察使事”,而同知节度使不一定兼管州事,仅当“兼州事者仍带同知管内观察使”,《兴学赋》跋文中谈其兴修学舍,这与军务无关,故乔扆当年在潞州应同知昭义军节度使、掌通判节度使事、带同知管内观察使职衔、兼州事,这也是比较符合历史的。另外,虽历代《襄垣县志》没有赵思诚任职襄垣县的记载,但据《座中铭》石刻一直存于襄垣县官舍的情况看,在金大定十八年(1178年)左右,赵思诚应该是襄垣令,这一点《襄垣县志》上应属漏记。而《襄垣县志》及《潞安府志》上之所以会有乔扆做过襄垣令的简单记载,估计主要也是从这通一直存于襄垣的《座中铭》石碑推断而来的。

图为:碑文

《座中铭》的作者到底是谁?

可以说,关于《座中铭》的作者,就目前资料确实还不好断定,或许这是乔扆父写自己的,也可能是乔扆父写给乔扆的。当然,“父”通“甫”,古人有在称别人表字时有在后加“父”或“甫”以示尊敬的习惯,赵思诚跋言中也有可能是这类情况,所以《座中铭》也许原本就是乔扆自撰自书的。不过从据赵思诚跋言及《座中铭》内容前后“尔”到“吾”称谓变化看,更似长辈对子侄的训示,笔者更倾向于此铭为乔扆父所作。而此碑的书写者,从《座中铭》开篇“古唐乔扆书”看,应该是出自乔扆之手。而从赵思诚的跋言看,又可能是赵思诚自书。不过时过境迁,这些似乎都已经不太重要了。若我们从金石的角度看,《座中铭》笔笔铿锵,字字饱满,朴实无华而又兼纳乾坤,堪称金代书法之典范。若我们从《座中铭》本身文学价值看,也可谓“辞明意切”,处处饱含真情,宣教作用尤显。无论是其作为一篇父亲的“诫子书”,还是一位官员的“座右铭”,即便是在八百多年后的今天,也同样具有极大的廉政教育意义。

每次踏入襄垣文庙,我都会不自觉地移步到《座中铭》石碑之前。虽然它身上布满了岁月的沧桑,但每每读其文抚其字,依旧会让人感到历久弥新,时时给人以温暖,处处让人得警示。

附《座中铭》原文及译文

原文:宅无一区,不僦不赁,而廨宇足以居;田无一亩,不农不桑,而衣食足以厚;家无一仆,不佣不雇,而得供己之人足以充部曲;世无一官,不进不献,而藉任子之荫足以补职员。尔无致主之术,泽民之才,今享福既已若是,其用心宜何如哉?若乃富不知足,贵不知止,无厌之欲何时而已?患中性之易流,防侈心之渐启。缅思古人,尚且自惩。勒几杖以识其过,佩韦弦以矫其情。吾恐久而忘之也,故书之为座中之铭。

译文:宅院虽然没有一间,但是不用租赁,而官舍足够居住;田地虽然没有一亩,但是不用种田养蚕,而衣食足够丰厚。家里虽然没有一个仆人,也不需要雇佣,而能有人侍奉自己也能当作仆役;虽然没有为官的经历,没有为国家作出贡献,而因为父兄的功绩得以补授官职。你没有效力皇帝的策略,造福百姓的才能,现在却已经如此享福,还心想怎么样呢?至于富贵时还不知适可而止,那么贪得无厌的欲望何时又是止境?这是担心中正的品性容易迷失,防止奢侈的欲念逐渐开启。遥想古代的先贤,他们尚且能够自我惩戒,在桌案和手杖上刻记自己的过错,佩带皮绳与弓弦来矫正自己的性情。我恐怕时间一久就会忘记这些,所以书写下来作为座中铭来谨记。(赵永江

原标题:《座中铭》——襄垣崇福寺内有块“廉政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