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防范非法集资 守好钱袋子
发布时间: 2025-04-11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过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一)非法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非法吸收资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法律责任

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


[编辑:邢璐霞]

  相关链接
· 平安产险护航“虾藕共作”农户增收致富之路
· 平安产险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平安产险奋力写好绿色金融大文章
· 中国平安用“保险+科技”全力护航“亚冬会”
· 中国平安第七次“登上”春晚为全国人民送祝福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
黄河新闻网 > 长治频道 >  长治金融
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防范非法集资 守好钱袋子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过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一)非法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非法吸收资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法律责任

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