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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新规!5月1日起长治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 2024-04-25   |  来源: 长治日报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去年,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并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定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出台的意义是什么?有何亮点?如何助力推动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

图为:长治市第十一次见义勇为先进奖励大会现场

为见义勇为事业提供法治保障

近年来,我市在优抚慰问、宣传引导、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营造了见义勇为、见义善为、见义众为的浓厚氛围。然而,实践中,见义勇为工作仍然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评定标准不规范、经费及保障机制不到位、不健全等问题。健全完善的法治体系,是激励全社会投身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保障。该《条例》认真总结我市见义勇为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制约见义勇为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从确认与奖励、经费与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纷纷点赞。

回应见义勇为相关热点问题

《条例》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见义勇为相关问题,都给予了明确的回应。

针对责任主体不明确,《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行政区域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

针对评定标准不规范问题,《条例》明确见义勇为人员的概念、行为表现,并规定市、县(区)见义勇为主管机构应当牵头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工作。

针对资金难题,《条例》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见义勇为日常工作经费列入市、县(区)主管机构预算予以保障。

针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其家庭、子女的实际困难,《条例》明确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在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携手共推法律更好落地落实

法律法规的落地落实,离不开各方的携手努力。

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长治的必然要求。下一步,将切实担负起见义勇为工作的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评定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参与慰问、帮扶、救助等工作,踊跃为见义勇为事业捐资助力,主动为见义勇为人员排忧解难。”市见义勇为协会会长丁书明说。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红义认为,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工作,还需要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强化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帮扶。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将认真学习《条例》,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对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晓林表示,下一步,将抓好执法检查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潘银丽)

原题目:5月1日起,长治正式施行


[编辑:宋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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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新规!5月1日起长治正式施行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去年,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并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定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出台的意义是什么?有何亮点?如何助力推动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

图为:长治市第十一次见义勇为先进奖励大会现场

为见义勇为事业提供法治保障

近年来,我市在优抚慰问、宣传引导、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营造了见义勇为、见义善为、见义众为的浓厚氛围。然而,实践中,见义勇为工作仍然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评定标准不规范、经费及保障机制不到位、不健全等问题。健全完善的法治体系,是激励全社会投身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保障。该《条例》认真总结我市见义勇为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制约见义勇为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从确认与奖励、经费与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纷纷点赞。

回应见义勇为相关热点问题

《条例》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见义勇为相关问题,都给予了明确的回应。

针对责任主体不明确,《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行政区域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

针对评定标准不规范问题,《条例》明确见义勇为人员的概念、行为表现,并规定市、县(区)见义勇为主管机构应当牵头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工作。

针对资金难题,《条例》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见义勇为日常工作经费列入市、县(区)主管机构预算予以保障。

针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其家庭、子女的实际困难,《条例》明确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在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携手共推法律更好落地落实

法律法规的落地落实,离不开各方的携手努力。

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长治的必然要求。下一步,将切实担负起见义勇为工作的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评定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参与慰问、帮扶、救助等工作,踊跃为见义勇为事业捐资助力,主动为见义勇为人员排忧解难。”市见义勇为协会会长丁书明说。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红义认为,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工作,还需要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强化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帮扶。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将认真学习《条例》,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对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晓林表示,下一步,将抓好执法检查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潘银丽)

原题目:5月1日起,长治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