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推迟召开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2月2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授权,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根据工作需要,原定于2024年2月中下旬召开的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适当推迟,具体开会时间由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