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31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中下旬在长治召开。
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