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2人发布不实信息被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3-04-24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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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近日,记者从沁源县公安局获悉,王某、李某因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4月4日,王某将其微信朋友圈中2021年安徽省的水灾视频发到抖音平台,并在留言中造谣称水灾发生地为山西省沁源县。同日,李某在未核实真相的情况下,将王某所发的视频与其手机上保存的长治市某区火情视频拼接在一起,并在视频上添加“沁源水灾长治火灾”的标题后,发至抖音平台,致使广泛流传,造成不良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李某的违法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最终,王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沁源县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牛丽丽)



[编辑: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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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2人发布不实信息被行政处罚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近日,记者从沁源县公安局获悉,王某、李某因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4月4日,王某将其微信朋友圈中2021年安徽省的水灾视频发到抖音平台,并在留言中造谣称水灾发生地为山西省沁源县。同日,李某在未核实真相的情况下,将王某所发的视频与其手机上保存的长治市某区火情视频拼接在一起,并在视频上添加“沁源水灾长治火灾”的标题后,发至抖音平台,致使广泛流传,造成不良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李某的违法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最终,王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沁源县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牛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