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气温回升、风干物燥,是森林火灾事故多发季节。大家要加强火源管控,对各卡点进入的车辆、人员严格检查……”4月10日上午9时,在壶关县黄山乡油家川村防火检查站,县人民检察院包村干警张赟杰提醒着正在进行春季护林防火执勤的工作人员。
当下正值护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壶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加强春季护林防火工作号召,主动服务大局,第一时间制定值班表、派出小分队、压实责任人,定期下沉到定点帮扶村,协同乡(镇)村(社区)干部群众共同完成春季护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工作。在各定点帮扶村,检察干警们充分发挥驻村护林防火督战员作用,严格值班值守和检查力度,把好入口关,严禁火源进入林区,全力以赴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
3月30日至4月10日,屯留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为期12天的护林防火专项行动。按照相关要求,院党组成员带队,严格执行护林防火值班制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筑牢护林防火“安全网”。他们每天巡查主要防火区域,严格落实护林防火网格化巡查和定点看护制度,认真履行防火职责,杜绝火险隐患。同时,对住户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宣传,广泛普及护林防火基本知识和基本防火灭火技能,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与此同时,长治市各县区检察机关干警还走到各防火检查点、村文化广场和田间地头,通过发放宣传单、喇叭播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向村民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同时,立足检察职能,利用违反用火规定造成森林火灾被法律追究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教育引导村民增强护林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积极预防各类春季森林火灾发生。
检察机关助力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既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也增添了森林防火的屏障。下一步,长治市两级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强化森林防火监督管理,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的使命担当,共同守护长治绿水青山。(潘银丽)
原标题:“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春季气温回升、风干物燥,是森林火灾事故多发季节。大家要加强火源管控,对各卡点进入的车辆、人员严格检查……”4月10日上午9时,在壶关县黄山乡油家川村防火检查站,县人民检察院包村干警张赟杰提醒着正在进行春季护林防火执勤的工作人员。
当下正值护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壶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加强春季护林防火工作号召,主动服务大局,第一时间制定值班表、派出小分队、压实责任人,定期下沉到定点帮扶村,协同乡(镇)村(社区)干部群众共同完成春季护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工作。在各定点帮扶村,检察干警们充分发挥驻村护林防火督战员作用,严格值班值守和检查力度,把好入口关,严禁火源进入林区,全力以赴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
3月30日至4月10日,屯留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为期12天的护林防火专项行动。按照相关要求,院党组成员带队,严格执行护林防火值班制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筑牢护林防火“安全网”。他们每天巡查主要防火区域,严格落实护林防火网格化巡查和定点看护制度,认真履行防火职责,杜绝火险隐患。同时,对住户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宣传,广泛普及护林防火基本知识和基本防火灭火技能,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与此同时,长治市各县区检察机关干警还走到各防火检查点、村文化广场和田间地头,通过发放宣传单、喇叭播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向村民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同时,立足检察职能,利用违反用火规定造成森林火灾被法律追究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教育引导村民增强护林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积极预防各类春季森林火灾发生。
检察机关助力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既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也增添了森林防火的屏障。下一步,长治市两级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强化森林防火监督管理,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的使命担当,共同守护长治绿水青山。(潘银丽)
原标题:“检察蓝”守护“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