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消费者协会获评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 2021-12-31   |  来源: 长治日报
 
分享到: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授予160个单位“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长治市消费者协会上榜。同时,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郭婷婷被评为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弘扬正气,进一步增强广大消协组织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今年9月起,中消协组织开展了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最终评选出先进集体160个、先进个人220名。据了解,我省共有4个集体和7名个人上榜。

近年来,长治市消费者协会和广大消协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履行社会监督法定职责,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完善消费纠纷调解制度,受理并处理了大量消费者投诉,还通过开通“电商网上受理投诉直通车”,有力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得到社会各界好评。此外,市消费者协会大力弘扬消费维权正能量,针对不同时期和节假日特点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将事后调解变为事前预防,有效避免消费者遭受资金损失,为全市人民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原标题:市消费者协会获评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编辑:李倩]

  相关链接
· 长治市消协发布今年第8号消费警示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
黄河新闻网 > 长治频道 >  综合资讯
长治市消费者协会获评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授予160个单位“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长治市消费者协会上榜。同时,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郭婷婷被评为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弘扬正气,进一步增强广大消协组织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今年9月起,中消协组织开展了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最终评选出先进集体160个、先进个人220名。据了解,我省共有4个集体和7名个人上榜。

近年来,长治市消费者协会和广大消协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履行社会监督法定职责,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完善消费纠纷调解制度,受理并处理了大量消费者投诉,还通过开通“电商网上受理投诉直通车”,有力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得到社会各界好评。此外,市消费者协会大力弘扬消费维权正能量,针对不同时期和节假日特点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将事后调解变为事前预防,有效避免消费者遭受资金损失,为全市人民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原标题:市消费者协会获评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