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近日,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东和派出所接到秦某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散布其隐私照。接警后,东和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
图为: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
经调查,张某甲(男,34岁,潞州区人)、张某乙(男,43岁,长子县人)与秦某在某群聊中因琐事发生争吵。后二人无意间得到了秦某的隐私照片和视频,为泄私愤在微信群散布其隐私照,导致信息在网络上大量传播,对秦某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甲和张某乙因散布他人隐私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三日。
原标题:散布他人隐私,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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