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9月9日下午,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重点工作部署要求,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当前执法重点工作任务。市农业执法队队长范磊主持会议,队班子成员、各科室队负责人参加。
会上安排部署了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深入开展肉类产品专项集中整治。要继续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在前一阶段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基础上,对已经确认的各类问题线索,循线深挖,严打彻查,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处置到位,形成强大震慑。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衔接,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移送的涉嫌问题线索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置。
二是深入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聚焦秋冬种农业生产关键节点开展排查整治,查验经营资质、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账记录、产品标签标识等,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清理下架。着力从农资使用端倒查发现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线索,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和“一地发现、全市联打”工作机制,实现源头治理、联防联控,让假劣农资产品无藏身之处、无容身之地,保障农民群众购买到放心合格的农资产品。
三是强化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要以监督抽检、例行监测出现不合格产品的种养殖主体为重点监管对象,聚焦当前集中上市、消费量大的蔬菜、畜禽、水产、食用菌等重点品种,通过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重点查处种养殖主体使用禁用农兽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兽药以及不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对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抽检发现的农兽药残留超标线索及时组织核查立案,依法依规规范处置。
四是强化“三秋”农机安全执法。要深入田间地头、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点等重点场所,利用农机换场、换班、休息等间隙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农机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违规载人、未检作业、违法改装、伪造变造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农机作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态势稳定,推进秋收生产安全有序进行,实现秋粮颗粒归仓。
五是开展禁用农药排查整治。农业农村部公告要求9月1日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禁止销售和使用。要深入农资集散地、农药经营主体、种植专业合作社、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开展执法普法宣传服务,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最新禁限用农药目录,严禁销售使用禁用农药,规范销售使用限制性农药和常规农药,确保产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是贯彻落实新修订实施的《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对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管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深刻领会新修订实施《条例》的核心变化,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利用当前《条例》修订实施之际开展执法宣传,宣传畜禽屠宰最新制度要求,引导屠宰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贾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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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长治讯:9月9日下午,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重点工作部署要求,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当前执法重点工作任务。市农业执法队队长范磊主持会议,队班子成员、各科室队负责人参加。
会上安排部署了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深入开展肉类产品专项集中整治。要继续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在前一阶段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基础上,对已经确认的各类问题线索,循线深挖,严打彻查,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处置到位,形成强大震慑。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衔接,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移送的涉嫌问题线索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置。
二是深入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聚焦秋冬种农业生产关键节点开展排查整治,查验经营资质、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账记录、产品标签标识等,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清理下架。着力从农资使用端倒查发现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线索,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和“一地发现、全市联打”工作机制,实现源头治理、联防联控,让假劣农资产品无藏身之处、无容身之地,保障农民群众购买到放心合格的农资产品。
三是强化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要以监督抽检、例行监测出现不合格产品的种养殖主体为重点监管对象,聚焦当前集中上市、消费量大的蔬菜、畜禽、水产、食用菌等重点品种,通过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重点查处种养殖主体使用禁用农兽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兽药以及不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对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抽检发现的农兽药残留超标线索及时组织核查立案,依法依规规范处置。
四是强化“三秋”农机安全执法。要深入田间地头、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点等重点场所,利用农机换场、换班、休息等间隙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农机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违规载人、未检作业、违法改装、伪造变造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农机作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态势稳定,推进秋收生产安全有序进行,实现秋粮颗粒归仓。
五是开展禁用农药排查整治。农业农村部公告要求9月1日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禁止销售和使用。要深入农资集散地、农药经营主体、种植专业合作社、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开展执法普法宣传服务,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最新禁限用农药目录,严禁销售使用禁用农药,规范销售使用限制性农药和常规农药,确保产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是贯彻落实新修订实施的《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对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管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深刻领会新修订实施《条例》的核心变化,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利用当前《条例》修订实施之际开展执法宣传,宣传畜禽屠宰最新制度要求,引导屠宰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贾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