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为促进长治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近日,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发放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
《通知》指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长治市户籍,2021年5月31日之后(包含5月31日)符合《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二孩、三孩,且孩子为长治市户籍的家庭,可以享受生育补贴。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有4种情形不计入子女数: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夫妻一方丧偶的,另一方承担子女抚养责任并且实际照料子女的按要求享受生育补贴。夫妻离异的,法院判决书将子女抚养权判给的一方,承担子女抚养责任并且实际照料子女的享受生育补贴。
《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该孩子三周岁以内进行申报。每年6月底前,夫妻双方填写《长治市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报表》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报资料包括五项内容: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夫妻双方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登记回执和长治市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报表。
《通知》要求,市县财政局要保障生育补贴经费按时足额到位,确保生育补贴在11月底发放到个人账户。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要多形式向当地老百姓宣传生育补贴政策,做到人尽皆知,严把政策关,做到应享尽享。2024年发放2021年5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孩子的生育补贴,2025年发放2024年出生孩子的生育补贴,以此类推,本年度发放上一年度出生孩子的生育补贴。(宋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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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长治讯:为促进长治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近日,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发放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
《通知》指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长治市户籍,2021年5月31日之后(包含5月31日)符合《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二孩、三孩,且孩子为长治市户籍的家庭,可以享受生育补贴。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有4种情形不计入子女数: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夫妻一方丧偶的,另一方承担子女抚养责任并且实际照料子女的按要求享受生育补贴。夫妻离异的,法院判决书将子女抚养权判给的一方,承担子女抚养责任并且实际照料子女的享受生育补贴。
《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该孩子三周岁以内进行申报。每年6月底前,夫妻双方填写《长治市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报表》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报资料包括五项内容: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夫妻双方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登记回执和长治市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报表。
《通知》要求,市县财政局要保障生育补贴经费按时足额到位,确保生育补贴在11月底发放到个人账户。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要多形式向当地老百姓宣传生育补贴政策,做到人尽皆知,严把政策关,做到应享尽享。2024年发放2021年5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孩子的生育补贴,2025年发放2024年出生孩子的生育补贴,以此类推,本年度发放上一年度出生孩子的生育补贴。(宋思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