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3月27日,二届潞城区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被巡察单位的反馈会。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从2022年9月9日至2023年1月底,共派出3个巡察组,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辛安泉镇党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区民政局党组、区司法局党组、区发改局党组、区统计局党组、区林业局党组、团区委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对“三个一批”所涉潞华街道瓦窑头社区党支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所涉辛安泉镇续村党支部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延伸巡察辛安泉镇下辖其余13个村党组织。
巡察期间,3个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坚持问题导向,充分结合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承担的重点任务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152个,问题线索27件,推动立行立改事项16项,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反馈会上,巡察组如实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向领导班子反馈以大会形式进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书记专题会会议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表态发言,均表示巡察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对提出的问题必将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到全面整改、按期整改、高质量整改。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在反馈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整改、责任“三清单”,3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邢璐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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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长治讯:3月27日,二届潞城区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被巡察单位的反馈会。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从2022年9月9日至2023年1月底,共派出3个巡察组,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辛安泉镇党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区民政局党组、区司法局党组、区发改局党组、区统计局党组、区林业局党组、团区委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对“三个一批”所涉潞华街道瓦窑头社区党支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所涉辛安泉镇续村党支部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延伸巡察辛安泉镇下辖其余13个村党组织。
巡察期间,3个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坚持问题导向,充分结合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承担的重点任务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152个,问题线索27件,推动立行立改事项16项,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反馈会上,巡察组如实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向领导班子反馈以大会形式进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书记专题会会议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表态发言,均表示巡察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对提出的问题必将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到全面整改、按期整改、高质量整改。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在反馈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整改、责任“三清单”,3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邢璐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