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第六督查组从即日起至3月底,对长治市各县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整治重点
(一)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三)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存在露头煤的偏远偏僻地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五)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六)“砂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二、督察线索范围
督查组主要受理长治市辖区范围内非法违法采矿问题线索,以及非法违法采矿问题涉及的“砂霸”“矿霸”等涉黑涉恶线索、非法违法采矿背后的“保护伞”及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举报。其他不属于督察工作范围的信访问题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举报方式
第六督查组举报电话:19903513157
电子邮箱:nqk1813518@163.com
督查组电话受理时间为督察期间工作日8:00-18:00。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查组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第六督查组
2023年3月7日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按照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第六督查组从即日起至3月底,对长治市各县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整治重点
(一)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三)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存在露头煤的偏远偏僻地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五)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六)“砂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二、督察线索范围
督查组主要受理长治市辖区范围内非法违法采矿问题线索,以及非法违法采矿问题涉及的“砂霸”“矿霸”等涉黑涉恶线索、非法违法采矿背后的“保护伞”及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举报。其他不属于督察工作范围的信访问题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举报方式
第六督查组举报电话:19903513157
电子邮箱:nqk1813518@163.com
督查组电话受理时间为督察期间工作日8:00-18:00。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查组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第六督查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