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至9月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副主任王耀、郭海英、于川、卢展明、秦军、王宇、郭晓泓,秘书长牛金生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利锋,副市长秦书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泽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晓龙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1-7月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漳泽湖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长治市漳泽湖保护条例(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修改意见的报告。
与会人员围绕上述议题分组进行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
吴小华指出,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聚焦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推动长治市经济持续稳步向好。各级监察机关要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不断推动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公安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力度,切实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水平。
吴小华要求,要通过发挥立法引领作用,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继续开展好立法调研,扎实开展生态文明立法。用足用好监督权,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法律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王晓红、潘银丽)
原标题: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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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至9月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副主任王耀、郭海英、于川、卢展明、秦军、王宇、郭晓泓,秘书长牛金生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利锋,副市长秦书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泽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晓龙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1-7月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漳泽湖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长治市漳泽湖保护条例(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修改意见的报告。
与会人员围绕上述议题分组进行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
吴小华指出,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聚焦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推动长治市经济持续稳步向好。各级监察机关要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不断推动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公安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力度,切实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水平。
吴小华要求,要通过发挥立法引领作用,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继续开展好立法调研,扎实开展生态文明立法。用足用好监督权,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法律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王晓红、潘银丽)
原标题: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