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住房公积金助力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有所居
发布时间: 2021-12-15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分享到: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把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难作为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在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方面给予足够政策支持,使更多人群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优惠。

在归集上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出台了《长治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办法》,将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纳入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鼓励他们履行公积金缴纳义务,享受相应权利。年满18岁、有工资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缴存公积金扣款银行卡即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缴存基数由本人根据实际月工资收入填报,缴存比例可在10%-24%之间自由选择。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达9762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584笔1.77亿元,实现了全市对各类劳动者公积金制度的全覆盖。

在贷款上极力满足青年人购买基本住房需求。在制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挂钩政策时,充分考虑青年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短的特点,当计算贷款金额不足30万元时,可按30万元认定。另外,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当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完全满足购房贷款需求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一次申请、一起审核、一次办结,最大限度地为青年人提供购房资金支持。

在提取上积极为缴存人提供便利条件。针对灵活就业人员职业、收入等方面不稳定的特点,政策对他们体现“宽进宽出”,建立公积金账户后,缴存人自愿终止缴存,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还清的,可随时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可提取已缴存的资金。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还贷期间,可申请使用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人每年可提取最高1.5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各种公积金提取方式,使新市民和青年人在不增加生活负担的情况下,较好地改善居住条件。(赵彦宏、陈伟)


[编辑:邢璐霞]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
黄河新闻网 > 长治频道 >  长治新闻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助力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有所居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把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难作为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在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方面给予足够政策支持,使更多人群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优惠。

在归集上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出台了《长治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办法》,将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纳入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鼓励他们履行公积金缴纳义务,享受相应权利。年满18岁、有工资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缴存公积金扣款银行卡即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缴存基数由本人根据实际月工资收入填报,缴存比例可在10%-24%之间自由选择。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达9762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584笔1.77亿元,实现了全市对各类劳动者公积金制度的全覆盖。

在贷款上极力满足青年人购买基本住房需求。在制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挂钩政策时,充分考虑青年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短的特点,当计算贷款金额不足30万元时,可按30万元认定。另外,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当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完全满足购房贷款需求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一次申请、一起审核、一次办结,最大限度地为青年人提供购房资金支持。

在提取上积极为缴存人提供便利条件。针对灵活就业人员职业、收入等方面不稳定的特点,政策对他们体现“宽进宽出”,建立公积金账户后,缴存人自愿终止缴存,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还清的,可随时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可提取已缴存的资金。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还贷期间,可申请使用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人每年可提取最高1.5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各种公积金提取方式,使新市民和青年人在不增加生活负担的情况下,较好地改善居住条件。(赵彦宏、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