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记者邢璐霞)11月9日,记者从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沁县荣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GSP合规性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上述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图为:被暂停销售药品的2家药品零售企业
为有效防控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沁县荣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行政措施。暂停期间企业不得擅自销售药品,须整改完毕申请复检合格后自行解除暂停销售措施。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监督企业整改规范,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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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记者邢璐霞)11月9日,记者从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沁县荣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GSP合规性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上述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图为:被暂停销售药品的2家药品零售企业
为有效防控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沁县荣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行政措施。暂停期间企业不得擅自销售药品,须整改完毕申请复检合格后自行解除暂停销售措施。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监督企业整改规范,加大监督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