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酱油、食醋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今年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相关公告要求,酱油、食醋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不符合酱油、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不得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
为此,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对12家酱油、食醋生产企业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否建立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专门贮存、明显标示、专人管理;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是否符合企业生产实际;是否有完整的酿造工艺,发酵设施设备、工艺周期、原料采购是否与成品产量相符等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全面清理“配制酱油”“配制食醋”产品标签,全面公开酱油、食醋产品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截至目前,长治市未发现酱油、食醋生产企业有生产“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现象。同时,市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仍存在生产销售生产日期为6月29日之后的“配制酱油”“配制食醋”,请积极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监管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记者李茹)
原标题:12家酱油食醋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酿造酱油”“酿造食醋”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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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酱油、食醋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今年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相关公告要求,酱油、食醋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不符合酱油、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不得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
为此,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对12家酱油、食醋生产企业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否建立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专门贮存、明显标示、专人管理;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是否符合企业生产实际;是否有完整的酿造工艺,发酵设施设备、工艺周期、原料采购是否与成品产量相符等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全面清理“配制酱油”“配制食醋”产品标签,全面公开酱油、食醋产品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截至目前,长治市未发现酱油、食醋生产企业有生产“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现象。同时,市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仍存在生产销售生产日期为6月29日之后的“配制酱油”“配制食醋”,请积极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监管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记者李茹)
原标题:12家酱油食醋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酿造酱油”“酿造食醋”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