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发展实际,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名额及条件
(一)引进人才名额及专业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全额事业编制,共引进人才21名。具体引进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详见《长治市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妇女儿童健康保健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5.2021年以前往届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毕业生和学位证;2021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须具相应医师资格证;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在引进人才范围;
9.同等条件下,本科、研究生均为同专业者优先;
10.同等条件下,具有“四证合一”者优先。
二、相关待遇
参照我市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待遇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21年3月10日——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前(公休日不报名);
网络报名:2021年3月10日——3月31日下午1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者如需咨询人才引进中的相关事项,请与人事科联系,联系人:张小小电话:13734236766,孙淼青电话:15135531665,固定电话:0355-2043347。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与第3条资格审查的资料相符,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csfyrsk@163.com,提交材料时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毕业年份+毕业院校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长治市妇幼保健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术成果及荣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邮件格式错误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2.现场报名: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山西省长治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山西省长治市威远门中路48号)。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院人事科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因受疫情的影响,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在我院官网公告栏内另行通知(http://www.czsfy.org/);同时将在2021年4月6日当天在官网公告栏内发布《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微信工作群群码》,请报名人员于2021年4月6日至8日扫码进群并关注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最新信息。
资格审核携带资料如下:
1.《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
2.《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报名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
4.报名时请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每个证书的学信网和学位网在线验证报告;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籍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6.执业医师资格证
7.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照2张;
8.外省、市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外省、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报名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A4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本人近14天的体温检测表、健康码、行程码及具有资质的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
10.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人才引进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能力测试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在我院官网公告栏内公布人员名单(http://www.czsfy.org/)。
医院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能力测试环节。
1.能力测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5时,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5时,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行面试环节。
2.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面试单项满分均为100分,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能力测试总分中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各专业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引才计划1:1的比例进入考察考核及体检环节;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照相应岗位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院官网公告栏内公布(http://www.czsfy.org/)。
4.能力测试结果将通过我院官网公告栏内公布(http://www.czsfy.org/)。
五、考察考核
根据能力测试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考核人选上报党委会,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确定考察考核人选,对人选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应届毕业生须向考察组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所在乡镇(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根据能力测试情况和考察考核结果,上报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同时,将拟录用人选名单报长治市委人才办。
六、体检
体检名单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内公布(http://www.czsfy.org/)。体检在有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报长治市委人才办同意后,在另一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诊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得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拟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体检、复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费、复检费均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通过能力测试、考察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确定拟用名单并报长治市委人才办审核后,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内公布(http://www.czsfy.org/)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引进者及有异议的拟引进者经查问题不属实给予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对有异议的拟引进者经查问题属实取消引进资格。
八、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不符的,将取消资格。
九、所有公示信息将通过我院官网公告栏内进行通知(http://www.czsfy.org/),请及时关注。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长治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执行。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3月10日
(来源:长治市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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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发展实际,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名额及条件
(一)引进人才名额及专业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全额事业编制,共引进人才21名。具体引进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详见《长治市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妇女儿童健康保健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5.2021年以前往届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毕业生和学位证;2021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须具相应医师资格证;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在引进人才范围;
9.同等条件下,本科、研究生均为同专业者优先;
10.同等条件下,具有“四证合一”者优先。
二、相关待遇
参照我市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待遇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21年3月10日——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前(公休日不报名);
网络报名:2021年3月10日——3月31日下午1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者如需咨询人才引进中的相关事项,请与人事科联系,联系人:张小小电话:13734236766,孙淼青电话:15135531665,固定电话:0355-2043347。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与第3条资格审查的资料相符,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csfyrsk@163.com,提交材料时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毕业年份+毕业院校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长治市妇幼保健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术成果及荣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邮件格式错误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2.现场报名: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山西省长治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山西省长治市威远门中路48号)。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院人事科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因受疫情的影响,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在我院官网公告栏内另行通知(http://www.czsfy.org/);同时将在2021年4月6日当天在官网公告栏内发布《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微信工作群群码》,请报名人员于2021年4月6日至8日扫码进群并关注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最新信息。
资格审核携带资料如下:
1.《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
2.《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报名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
4.报名时请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每个证书的学信网和学位网在线验证报告;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籍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6.执业医师资格证
7.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照2张;
8.外省、市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外省、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报名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A4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本人近14天的体温检测表、健康码、行程码及具有资质的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
10.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人才引进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能力测试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在我院官网公告栏内公布人员名单(http://www.czsfy.org/)。
医院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能力测试环节。
1.能力测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5时,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5时,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行面试环节。
2.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面试单项满分均为100分,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能力测试总分中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各专业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引才计划1:1的比例进入考察考核及体检环节;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照相应岗位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院官网公告栏内公布(http://www.czsfy.org/)。
4.能力测试结果将通过我院官网公告栏内公布(http://www.czsfy.org/)。
五、考察考核
根据能力测试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考核人选上报党委会,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确定考察考核人选,对人选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应届毕业生须向考察组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所在乡镇(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根据能力测试情况和考察考核结果,上报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同时,将拟录用人选名单报长治市委人才办。
六、体检
体检名单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内公布(http://www.czsfy.org/)。体检在有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报长治市委人才办同意后,在另一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诊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得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拟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体检、复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费、复检费均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通过能力测试、考察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确定拟用名单并报长治市委人才办审核后,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内公布(http://www.czsfy.org/)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引进者及有异议的拟引进者经查问题不属实给予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对有异议的拟引进者经查问题属实取消引进资格。
八、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不符的,将取消资格。
九、所有公示信息将通过我院官网公告栏内进行通知(http://www.czsfy.org/),请及时关注。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长治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执行。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3月10日
(来源:长治市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