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交警查处一起无证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20-07-01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分享到: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记者窦浩天 通讯员高岗)6月26日,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威远门北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查处一起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大队组织警力在威远门北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一辆别克牌轿车驶来,执勤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神色慌张。民警发现,驾驶证显示其姓名为“秦某”并且驾驶证的照片非常模糊,随即要求出示身份证,驾驶员称忘记携带。随后,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显示驾驶人血液内酒精浓度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接下来民警经公安网查询得知,驾驶人真实姓名为常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了逃避检查将自己的照片贴到了他人驾驶证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常某饮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8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编辑:邢璐霞]

  相关链接
· 沁县:“义气”男子酒驾被罚款扣分吊扣驾驶证
· 长治:丈夫酒驾妻子“帮倒忙”被查
· 无牌无证酒驾!“牛”司机被壶关交警查获
· 长治:司机酒驾被“逮”连扇耳光求饶
· 壶关:司机酒驾上路被“逮”个正着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
黄河新闻网 > 长治频道 >  长治公安
长治交警查处一起无证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记者窦浩天 通讯员高岗)6月26日,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威远门北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查处一起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大队组织警力在威远门北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一辆别克牌轿车驶来,执勤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神色慌张。民警发现,驾驶证显示其姓名为“秦某”并且驾驶证的照片非常模糊,随即要求出示身份证,驾驶员称忘记携带。随后,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显示驾驶人血液内酒精浓度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接下来民警经公安网查询得知,驾驶人真实姓名为常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了逃避检查将自己的照片贴到了他人驾驶证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常某饮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8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