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炸弹总厂:开创太行山军工生产史上自制全新子弹新路子
发布时间: 2020-06-20   |  来源: 微上党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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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0月,上党战役结束后,我军解放了晋东南地区的大部城市,为军工生产由分散向集中创造了条件。晋冀鲁豫军区军工部由左权县搬迁到了长治市的大北街。为了加快军事工业的规模化生产,按照上级指示:将分散在山沟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军工生产厂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向以长治市为中心的上党盆地搬迁和扩建,进而形成大工业区军事生产的格局。就在这样的条件下,1948年的1月29日,晋冀鲁豫军区决定:在太行、太岳、冀鲁豫、冀南四个军区炸弹厂基础上,组建成立了长治炸弹总厂,地址选在长治市天晚集街,番号为“兵工十一厂”。

太行山手榴弹生产历史

太行山的武器生产是从制造手榴弹开始的。手榴弹,在太行解放区习惯称其为炸弹,它是我军和游击队在抗战时期对付日军最早、最常用的近战武器。在晋东南,试制手榴弹最早的是武乡抗日工会白龙洞庙试验小组。太行山区铁矿资源丰富,白生铁的民间冶炼比较普遍,由于冶炼技术的限制,白生铁铸造的手榴弹体不能进行机械切削,手榴弹壳固定木把的两个钉眼也都是预先浇铸成的。手榴弹的木柄是用干燥的杨、柳木旋成的,旋制办法也是就地取材,利用民间旋制棉花纺车锭子、木碗的工具,脚踏甩轮作为动力,以手持刀具进行切削加工,完全依靠手感掌握尺度的大小,长时间积累的实际工作经验,旋出的木柄尺寸可谓是相当精确了。手榴弹的装药是自己加工的黑色火药,这黑色火药也是作坊式加工生产,将麻杆烧成灰,与粉碎成末状后的火硝、硫磺按照比例混合。发火管完全是依靠手工土办法制作。这就是太行山区在抗战初期最早的手榴弹生产方法。

1939年在八路军军工部柳沟铁厂工作过的老军工郭培芝回忆说:“那时的手榴弹制造技术十分简陋,手榴弹的威力不大,爆炸后最少的只有两瓣,多的也只有十几瓣。”。原八路军先遣支队手榴弹厂的老军工石成玉回忆:“在左权县下庄村,和小炉匠何喜贵等四个人,用风箱和小化铁炉,每天能浇铸出一、二十个手榴弹壳。因为制造技术简单,弹壳外形十分毛糙,像长着翅膀一样,装在身上就磨破了衣服。手榴弹的木把,是从阳邑找来的一个车棒槌的老汉做的。以后经过改进的手榴弹爆炸力还很强,最少也能炸二十片。”太原兵工厂的魏福魁、洪洞县抗日民主政府炸弹厂的教玉孚和他的侄儿教逢春,都曾先后参加过太行山初期手榴弹的生产制造。

1939年的12月底,八路军军工部的柳沟铁厂已经能够大批量的生产手榴弹。但是由于生产技术简陋,生产的手榴弹瞎火的多,爆炸力弱,防潮工艺处理不好,还不时的发生“哑弹”现象。

最早的化铁炉就是用耐火材料砌一个像锅台形状的炉座,上面安放一个筒状下部带吹风口的铸铁淋炉,里外用耐火土糊严烤干后,将木炭、焦炭和碎铁,按比例依次投入炉内,从下部用木材点燃,以手工拉的风箱吹旺炉火,把铁熔化后,用小坩埚将铁水倒进装有手榴弹模壳的沙箱内,经冷却即完成了手榴弹壳的制造。1940年的5月以后,八路军军工部开始研究手榴弹生产工艺技术的改进,才使手榴弹的生产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其爆炸威力也显著提高。一是弹壳平顶改为圆顶,装药室改小的同时提高了装填炸药的质量,改善了发火装置,爆炸后的碎片由十多片提高到了五十多片;二是进行了防潮处理,不怕雨水侵蚀和潮湿环境的侵蚀;三是控制爆炸延迟时间为四秒;四是改进工艺流程,提高质量、减低成本和批量生产的能力。从1940年的6月至12月份,仅柳沟铁厂就生产手榴弹71985枚。改进后的手榴弹在战场上发挥了巨大的威力,深受八路军广大指战员的欢迎。

在太行山区,八路军总部军工部成立之后,就曾将一些制作手榴弹的小厂集中到武乡的柳沟,准备大量地生产手榴弹。规模化的生产虽然可以批量的生产能力和降低生产成本,但是目标太大,难以适应战争环境下的快速转移。鉴于日军的频繁扫荡,为了便于隐蔽安全生产,八路军总部军工部采取了派出技术干部,携带图纸木样芯和工具,到各分区帮助分散设厂的办法,将制造手榴弹的技术工人,也分散到各分区、军分区或者县武装部,组建炸弹制造厂、所。所以,八路军军工部从1940年的下半年开始,向太行各分区派去熟练的技术工人,作为技术顾问辅导手榴弹的制造、装配技能,所需雷管按照各厂的产量需要由军工部负责供应。手榴弹生产工艺简单,遍及太行山区的煤炭和生铁易于得到,这样就大大的加快了太行山区的手榴弹生产能力,弥补了地方部队武器不足的问题,为地方武装和民兵游击队提供了十分有效的武器供应。

但在与日军的作战中缴获甚少,部队消耗的大量弹药得不到补充。从1940年6月份开始,国民党政府又停止了补给供应。所以,1941年11月7日,中央军委在“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中,要求“在目前条件下,兵工生产的基本方针应当是修理枪械、翻造子弹、特别是大量生产手榴弹”。由此,在太行山的敌后根据地,手榴弹的生产遍地开花。抗日战争时期,许多部队和县武装都设有炸弹(手榴弹)厂。据统计太行山四个分区的手榴弹1940年的生产量为:一分区20000枚,二分区6000枚,三分区30000枚,四分区30000枚。

长治炸弹总厂

为了寻找解放战争时期“长治炸弹总厂”的遗迹,我们来到长治市南街天晚集的原“长治市红光拖拉机厂旧址”。最早在长治市天晚集红光车辆厂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段月元,是1958年来到这里的,他和老工友苗峰秀、秦守义一起,给我们讲述了当年在这里见到的情景:1958年成立的“长治市红光车辆厂”由英雄街半截井搬迁到天晚集建厂。在开挖锅炉房地基时,曾经发现不少铜钱币和铸造留下的黄铜残渣。在周边能看到化铜使用的坩埚和耐火砖砌成的烧结炉膛。原锅炉房的大烟囱是日军侵略长治期间修建的,当时是日军建立的是一座酒精厂。据老人们讲,这酒精厂是给日军生产炸药的。在原来车辆厂工具科的北面的一排小平房,有十多间,每间的面积只有十几平米,那墙足足有二尺多厚,窗户很小。据说当年是用来装配引信的防爆工作室。50年代,长治红光车辆厂搬迁到这里,他们听在附近居住的老人们说过,长治解放后,这里是个部队的兵工厂。那时兵工厂都实行军管制,门口有站岗的,生人根本进不去。这些,为我们确定解放战争时期的“长治炸弹总厂”旧址提供了佐证。今天的六府塔遗址就在当年的长治炸弹厂厂区。

1948年2月,根据地1947年华北兵工会议的决定,为统一太行区手榴弹的生产,在原兵工六厂的化铜分厂(山西省长治市天晚集街)厂址组建炸弹厂,序列为兵工十一厂。炸弹总厂厂长沈丁祥,副厂长陈海清,张子英。原化铜厂经整编并入兵工六厂后迁武乡县寨坪村,所留厂房改建为隶属于手榴弹总厂的专业制造手榴弹拉火雷管的直属分厂。经过两个多月的搬迁整编,六个分厂基本就绪。把分布在太行南部地区的分属四个二级军区、十三个军分区管辖的十多个炸弹厂,合并为炸弹总厂下辖的六个分厂:

一分厂:住河北省南乐县(今属于河南)的张府桥村,由原晋冀鲁豫军区炸弹一厂和炸弹二厂合并而成。厂长郝书岭,副厂长尹钧、薛云,职工400余人,月产手榴弹10万余枚。

二分厂:住山西省晋城县辛壁村,由原太岳一分区炸弹厂和太岳二分区炸弹厂合并而成。厂长,窦成功,副厂长田儒生。职工400余人,月产手榴弹15万余枚。

三分厂:住山西省晋城县大阳镇,由原太岳二分区炸弹三厂改编。厂长刘侃,副厂长安蓬莱。职工1600余人,月产手榴弹28余万枚。

四分厂:住长治市下西街,由原太行五分区炸弹厂和长治炸弹厂合并组成。厂长申文魁,副厂长秦秋文,职工900余名,月产手榴弹15万余枚。

五分厂:住山西省左权县石港村,由原太行一分区炸弹厂改编。厂长王振儒,副厂长郭福增,职工300余人,月产手榴弹7万余枚。

直属分厂(又称手榴弹火雷管厂),住长治市天晚集,以原工业厅军工化铜厂雷管工部为基础改建。厂长沈丁祥(兼),副厂长张树德、梁奎。职工500余人,月产雷管30万个。

炸弹总厂成立之前,上述分厂除雷管厂外,大都由晋冀鲁豫军区下辖的二级军区或军分区直接领导,工厂实行的是军管制,职工待遇是部队供给制,这是部队的编制体制,厂所住地又分散,相互缺乏技术交流,规格和型号各行其是,战术技术性能差异很大,严重地影响部队的使用。所以华北军工会议决定:必须尽快改变这种状况,把手榴弹的型号和规格统一起来。

炸弹总厂成立后,采取一切可能的新技术和最佳的生产条件,提高手榴弹的技术性能。利用本区已经成功生产爆炸力较强的黄色炸药,研制新型手榴弹。为了区分与旧手榴弹的区别,职工和战士们称之为“高能手榴弹”。新旧的不同点在于:

1、规定了手榴弹的外形尺寸和重量,每枚手榴弹重1市斤,其中装药0.25市斤,全弹重量公差为+0.06市斤。木炳长度为15厘米。

2、加强了拉火管和起爆雷管的灵敏度,从发火到起爆的时间严格限定为4—4.5秒。起爆雷管由原来的纸雷管改用铜雷管,由7号增大为8号,并将雷管中的苦味酸改为TNT。既提高安全性也增强了起爆冲击力。

3、弹体装药由黑色改为15%的油甜炸药,使弹体爆炸后的有效片数由原来的70多片提高到200至400片,扩大了手榴弹的杀伤半径。

4、改进手榴弹的装配工艺。弹壳、木炳内惯防潮剂,外涂桐油,以提高其密封和防潮的性能。而对手榴弹的包装木箱也增加了抗潮能力。

炸弹总厂各分厂之间虽相距很远,但在行政隶属关系明确之后,生产技术经济信息畅通,关系密切,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遇到的情况,问题能经常相互研讨交流。到1948年年底,除去搬迁整编的时间,七、八个月时间,共生产手榴弹达3059193枚,创历年产量的最高纪录。

同时,在长治炸弹总厂,由孙艳清同志主导,试制冶炼成功了三七黄铜,在化铜厂建成了一条雷管生产线,月生产8号雷一百万个以上。各厂用的8号雷管都是化铜厂生产的。开创了太行山军工生产史上自制全新子弹的新路子,为我军的军工生产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主管华北轻、重工业的公营企业部,对兵工企业进行整编,将炸弹总厂序列为第六兵工厂。任命沈丁祥为厂长,陈海清、张子英为副厂长。除工厂的隶属关系和领导稍有变动外,其他一切正常。各分厂均建有锅炉和内燃机等动力设备。有的厂已用电力,各种切削机床、工具、测试仪表等设备逐渐增多。1948年的平均月产手榴弹137013枚。据不完全统计:解放战争的4年当中,晋冀鲁豫军区生产的手榴弹超过2000万枚,成为我军以近距离杀伤敌人有生力量和毁损敌军技术装备的主要单兵装备之一。

1949年初,北平和平解放。华北公营企业部从石家庄前往北平后,在山西省榆次县设立了兵工局,第六兵工厂直隶于华北兵工局。期间,第六兵工厂参加了华北兵工局生产会议,会议下达了给工厂1949年的订货任务是1040万枚,特强雷管12万个。手榴弹定价每枚定价小米7市斤,特强雷管每枚5市斤,总预算为, 7340万斤小米。同时预定从4月份起,将原晋察冀第三十三兵工厂和第五十五兵工厂的手榴弹分厂,改隶属于第六兵工厂。但是到4月份,兵工会议又确定:第六兵工厂以及各分厂,全部集中山西阳泉组编建新厂。夏季生产任务完成之后就全部停产。各分厂分别清理本厂的半成品,整理工具,清点资产做搬迁前的准备,和对裁减职工的准备。有500多人进入兵工职业学校学习,有3000多人批准自愿返乡或自谋职业,领取了路费,办理相关的转业手续,约近900人留厂。

1949年7月27日,华北兵工局在太原市新民东街召开会议,决定将长治的炸弹总厂(第六兵工厂)以及所属分布在南乐、晋城、左权、长治的分厂全部搬迁到阳泉市。

因此,长治炸弹总厂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来源:微上党博客 王详生)

原标题:晋冀鲁豫军区“长治炸弹总厂”


[编辑:邢璐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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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炸弹总厂:开创太行山军工生产史上自制全新子弹新路子

1945年10月,上党战役结束后,我军解放了晋东南地区的大部城市,为军工生产由分散向集中创造了条件。晋冀鲁豫军区军工部由左权县搬迁到了长治市的大北街。为了加快军事工业的规模化生产,按照上级指示:将分散在山沟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军工生产厂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向以长治市为中心的上党盆地搬迁和扩建,进而形成大工业区军事生产的格局。就在这样的条件下,1948年的1月29日,晋冀鲁豫军区决定:在太行、太岳、冀鲁豫、冀南四个军区炸弹厂基础上,组建成立了长治炸弹总厂,地址选在长治市天晚集街,番号为“兵工十一厂”。

太行山手榴弹生产历史

太行山的武器生产是从制造手榴弹开始的。手榴弹,在太行解放区习惯称其为炸弹,它是我军和游击队在抗战时期对付日军最早、最常用的近战武器。在晋东南,试制手榴弹最早的是武乡抗日工会白龙洞庙试验小组。太行山区铁矿资源丰富,白生铁的民间冶炼比较普遍,由于冶炼技术的限制,白生铁铸造的手榴弹体不能进行机械切削,手榴弹壳固定木把的两个钉眼也都是预先浇铸成的。手榴弹的木柄是用干燥的杨、柳木旋成的,旋制办法也是就地取材,利用民间旋制棉花纺车锭子、木碗的工具,脚踏甩轮作为动力,以手持刀具进行切削加工,完全依靠手感掌握尺度的大小,长时间积累的实际工作经验,旋出的木柄尺寸可谓是相当精确了。手榴弹的装药是自己加工的黑色火药,这黑色火药也是作坊式加工生产,将麻杆烧成灰,与粉碎成末状后的火硝、硫磺按照比例混合。发火管完全是依靠手工土办法制作。这就是太行山区在抗战初期最早的手榴弹生产方法。

1939年在八路军军工部柳沟铁厂工作过的老军工郭培芝回忆说:“那时的手榴弹制造技术十分简陋,手榴弹的威力不大,爆炸后最少的只有两瓣,多的也只有十几瓣。”。原八路军先遣支队手榴弹厂的老军工石成玉回忆:“在左权县下庄村,和小炉匠何喜贵等四个人,用风箱和小化铁炉,每天能浇铸出一、二十个手榴弹壳。因为制造技术简单,弹壳外形十分毛糙,像长着翅膀一样,装在身上就磨破了衣服。手榴弹的木把,是从阳邑找来的一个车棒槌的老汉做的。以后经过改进的手榴弹爆炸力还很强,最少也能炸二十片。”太原兵工厂的魏福魁、洪洞县抗日民主政府炸弹厂的教玉孚和他的侄儿教逢春,都曾先后参加过太行山初期手榴弹的生产制造。

1939年的12月底,八路军军工部的柳沟铁厂已经能够大批量的生产手榴弹。但是由于生产技术简陋,生产的手榴弹瞎火的多,爆炸力弱,防潮工艺处理不好,还不时的发生“哑弹”现象。

最早的化铁炉就是用耐火材料砌一个像锅台形状的炉座,上面安放一个筒状下部带吹风口的铸铁淋炉,里外用耐火土糊严烤干后,将木炭、焦炭和碎铁,按比例依次投入炉内,从下部用木材点燃,以手工拉的风箱吹旺炉火,把铁熔化后,用小坩埚将铁水倒进装有手榴弹模壳的沙箱内,经冷却即完成了手榴弹壳的制造。1940年的5月以后,八路军军工部开始研究手榴弹生产工艺技术的改进,才使手榴弹的生产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其爆炸威力也显著提高。一是弹壳平顶改为圆顶,装药室改小的同时提高了装填炸药的质量,改善了发火装置,爆炸后的碎片由十多片提高到了五十多片;二是进行了防潮处理,不怕雨水侵蚀和潮湿环境的侵蚀;三是控制爆炸延迟时间为四秒;四是改进工艺流程,提高质量、减低成本和批量生产的能力。从1940年的6月至12月份,仅柳沟铁厂就生产手榴弹71985枚。改进后的手榴弹在战场上发挥了巨大的威力,深受八路军广大指战员的欢迎。

在太行山区,八路军总部军工部成立之后,就曾将一些制作手榴弹的小厂集中到武乡的柳沟,准备大量地生产手榴弹。规模化的生产虽然可以批量的生产能力和降低生产成本,但是目标太大,难以适应战争环境下的快速转移。鉴于日军的频繁扫荡,为了便于隐蔽安全生产,八路军总部军工部采取了派出技术干部,携带图纸木样芯和工具,到各分区帮助分散设厂的办法,将制造手榴弹的技术工人,也分散到各分区、军分区或者县武装部,组建炸弹制造厂、所。所以,八路军军工部从1940年的下半年开始,向太行各分区派去熟练的技术工人,作为技术顾问辅导手榴弹的制造、装配技能,所需雷管按照各厂的产量需要由军工部负责供应。手榴弹生产工艺简单,遍及太行山区的煤炭和生铁易于得到,这样就大大的加快了太行山区的手榴弹生产能力,弥补了地方部队武器不足的问题,为地方武装和民兵游击队提供了十分有效的武器供应。

但在与日军的作战中缴获甚少,部队消耗的大量弹药得不到补充。从1940年6月份开始,国民党政府又停止了补给供应。所以,1941年11月7日,中央军委在“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中,要求“在目前条件下,兵工生产的基本方针应当是修理枪械、翻造子弹、特别是大量生产手榴弹”。由此,在太行山的敌后根据地,手榴弹的生产遍地开花。抗日战争时期,许多部队和县武装都设有炸弹(手榴弹)厂。据统计太行山四个分区的手榴弹1940年的生产量为:一分区20000枚,二分区6000枚,三分区30000枚,四分区30000枚。

长治炸弹总厂

为了寻找解放战争时期“长治炸弹总厂”的遗迹,我们来到长治市南街天晚集的原“长治市红光拖拉机厂旧址”。最早在长治市天晚集红光车辆厂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段月元,是1958年来到这里的,他和老工友苗峰秀、秦守义一起,给我们讲述了当年在这里见到的情景:1958年成立的“长治市红光车辆厂”由英雄街半截井搬迁到天晚集建厂。在开挖锅炉房地基时,曾经发现不少铜钱币和铸造留下的黄铜残渣。在周边能看到化铜使用的坩埚和耐火砖砌成的烧结炉膛。原锅炉房的大烟囱是日军侵略长治期间修建的,当时是日军建立的是一座酒精厂。据老人们讲,这酒精厂是给日军生产炸药的。在原来车辆厂工具科的北面的一排小平房,有十多间,每间的面积只有十几平米,那墙足足有二尺多厚,窗户很小。据说当年是用来装配引信的防爆工作室。50年代,长治红光车辆厂搬迁到这里,他们听在附近居住的老人们说过,长治解放后,这里是个部队的兵工厂。那时兵工厂都实行军管制,门口有站岗的,生人根本进不去。这些,为我们确定解放战争时期的“长治炸弹总厂”旧址提供了佐证。今天的六府塔遗址就在当年的长治炸弹厂厂区。

1948年2月,根据地1947年华北兵工会议的决定,为统一太行区手榴弹的生产,在原兵工六厂的化铜分厂(山西省长治市天晚集街)厂址组建炸弹厂,序列为兵工十一厂。炸弹总厂厂长沈丁祥,副厂长陈海清,张子英。原化铜厂经整编并入兵工六厂后迁武乡县寨坪村,所留厂房改建为隶属于手榴弹总厂的专业制造手榴弹拉火雷管的直属分厂。经过两个多月的搬迁整编,六个分厂基本就绪。把分布在太行南部地区的分属四个二级军区、十三个军分区管辖的十多个炸弹厂,合并为炸弹总厂下辖的六个分厂:

一分厂:住河北省南乐县(今属于河南)的张府桥村,由原晋冀鲁豫军区炸弹一厂和炸弹二厂合并而成。厂长郝书岭,副厂长尹钧、薛云,职工400余人,月产手榴弹10万余枚。

二分厂:住山西省晋城县辛壁村,由原太岳一分区炸弹厂和太岳二分区炸弹厂合并而成。厂长,窦成功,副厂长田儒生。职工400余人,月产手榴弹15万余枚。

三分厂:住山西省晋城县大阳镇,由原太岳二分区炸弹三厂改编。厂长刘侃,副厂长安蓬莱。职工1600余人,月产手榴弹28余万枚。

四分厂:住长治市下西街,由原太行五分区炸弹厂和长治炸弹厂合并组成。厂长申文魁,副厂长秦秋文,职工900余名,月产手榴弹15万余枚。

五分厂:住山西省左权县石港村,由原太行一分区炸弹厂改编。厂长王振儒,副厂长郭福增,职工300余人,月产手榴弹7万余枚。

直属分厂(又称手榴弹火雷管厂),住长治市天晚集,以原工业厅军工化铜厂雷管工部为基础改建。厂长沈丁祥(兼),副厂长张树德、梁奎。职工500余人,月产雷管30万个。

炸弹总厂成立之前,上述分厂除雷管厂外,大都由晋冀鲁豫军区下辖的二级军区或军分区直接领导,工厂实行的是军管制,职工待遇是部队供给制,这是部队的编制体制,厂所住地又分散,相互缺乏技术交流,规格和型号各行其是,战术技术性能差异很大,严重地影响部队的使用。所以华北军工会议决定:必须尽快改变这种状况,把手榴弹的型号和规格统一起来。

炸弹总厂成立后,采取一切可能的新技术和最佳的生产条件,提高手榴弹的技术性能。利用本区已经成功生产爆炸力较强的黄色炸药,研制新型手榴弹。为了区分与旧手榴弹的区别,职工和战士们称之为“高能手榴弹”。新旧的不同点在于:

1、规定了手榴弹的外形尺寸和重量,每枚手榴弹重1市斤,其中装药0.25市斤,全弹重量公差为+0.06市斤。木炳长度为15厘米。

2、加强了拉火管和起爆雷管的灵敏度,从发火到起爆的时间严格限定为4—4.5秒。起爆雷管由原来的纸雷管改用铜雷管,由7号增大为8号,并将雷管中的苦味酸改为TNT。既提高安全性也增强了起爆冲击力。

3、弹体装药由黑色改为15%的油甜炸药,使弹体爆炸后的有效片数由原来的70多片提高到200至400片,扩大了手榴弹的杀伤半径。

4、改进手榴弹的装配工艺。弹壳、木炳内惯防潮剂,外涂桐油,以提高其密封和防潮的性能。而对手榴弹的包装木箱也增加了抗潮能力。

炸弹总厂各分厂之间虽相距很远,但在行政隶属关系明确之后,生产技术经济信息畅通,关系密切,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遇到的情况,问题能经常相互研讨交流。到1948年年底,除去搬迁整编的时间,七、八个月时间,共生产手榴弹达3059193枚,创历年产量的最高纪录。

同时,在长治炸弹总厂,由孙艳清同志主导,试制冶炼成功了三七黄铜,在化铜厂建成了一条雷管生产线,月生产8号雷一百万个以上。各厂用的8号雷管都是化铜厂生产的。开创了太行山军工生产史上自制全新子弹的新路子,为我军的军工生产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主管华北轻、重工业的公营企业部,对兵工企业进行整编,将炸弹总厂序列为第六兵工厂。任命沈丁祥为厂长,陈海清、张子英为副厂长。除工厂的隶属关系和领导稍有变动外,其他一切正常。各分厂均建有锅炉和内燃机等动力设备。有的厂已用电力,各种切削机床、工具、测试仪表等设备逐渐增多。1948年的平均月产手榴弹137013枚。据不完全统计:解放战争的4年当中,晋冀鲁豫军区生产的手榴弹超过2000万枚,成为我军以近距离杀伤敌人有生力量和毁损敌军技术装备的主要单兵装备之一。

1949年初,北平和平解放。华北公营企业部从石家庄前往北平后,在山西省榆次县设立了兵工局,第六兵工厂直隶于华北兵工局。期间,第六兵工厂参加了华北兵工局生产会议,会议下达了给工厂1949年的订货任务是1040万枚,特强雷管12万个。手榴弹定价每枚定价小米7市斤,特强雷管每枚5市斤,总预算为, 7340万斤小米。同时预定从4月份起,将原晋察冀第三十三兵工厂和第五十五兵工厂的手榴弹分厂,改隶属于第六兵工厂。但是到4月份,兵工会议又确定:第六兵工厂以及各分厂,全部集中山西阳泉组编建新厂。夏季生产任务完成之后就全部停产。各分厂分别清理本厂的半成品,整理工具,清点资产做搬迁前的准备,和对裁减职工的准备。有500多人进入兵工职业学校学习,有3000多人批准自愿返乡或自谋职业,领取了路费,办理相关的转业手续,约近900人留厂。

1949年7月27日,华北兵工局在太原市新民东街召开会议,决定将长治的炸弹总厂(第六兵工厂)以及所属分布在南乐、晋城、左权、长治的分厂全部搬迁到阳泉市。

因此,长治炸弹总厂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来源:微上党博客 王详生)

原标题:晋冀鲁豫军区“长治炸弹总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