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男子4项交通违法被罚6400元记37分
发布时间: 2020-04-27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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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长治讯(实习记者窦浩天 通讯员高岗)日前,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查处一起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罗某因准驾车型不符、套牌、未取得机动车号牌、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共计四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6400元、驾驶证记37分的处罚。

当日8时许,大队民警在太行西街粮机十字路口早高峰执勤,一辆车牌号为闽D*****的两轮摩托车驶来,民警依法对其例行检查,并要求罗某出示相关证件时,罗某谎称驾驶证没带。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摩托车只有购车手续,并未办理过车辆号牌,当问及闽D*****号牌的来历时,罗某声称,是为了加油才套用的。同时,驾驶人只有C1汽车驾驶证,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

有人认为,取得了机动车C1、C2驾驶证,就可以驾驶摩托车。交警温馨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取得C1、C2驾驶证不能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需要驾驶人持有D(普通三轮摩托车)或E(普通二轮摩托车)或F(轻便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需要携带驾驶证、有效的交强险和有效的行驶证,佩戴安全头盔。


[编辑:邢璐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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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男子4项交通违法被罚6400元记37分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实习记者窦浩天 通讯员高岗)日前,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查处一起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罗某因准驾车型不符、套牌、未取得机动车号牌、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共计四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6400元、驾驶证记37分的处罚。

当日8时许,大队民警在太行西街粮机十字路口早高峰执勤,一辆车牌号为闽D*****的两轮摩托车驶来,民警依法对其例行检查,并要求罗某出示相关证件时,罗某谎称驾驶证没带。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摩托车只有购车手续,并未办理过车辆号牌,当问及闽D*****号牌的来历时,罗某声称,是为了加油才套用的。同时,驾驶人只有C1汽车驾驶证,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

有人认为,取得了机动车C1、C2驾驶证,就可以驾驶摩托车。交警温馨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取得C1、C2驾驶证不能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需要驾驶人持有D(普通三轮摩托车)或E(普通二轮摩托车)或F(轻便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需要携带驾驶证、有效的交强险和有效的行驶证,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