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为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辖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持整治力度不减,持续推进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行动中,大队各行动组以下午、晚间、凌晨为重点整治时段,在县乡道路和城乡结合部主要路段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重点查处微型面包车、摩托车、小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酒驾醉驾、毒驾、超员超载、违法载人、涉牌涉证和报废车辆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按照“零容忍”原则一律上限处罚。同时,对过往驾乘人员及群众进行警示教育和安全提示,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3月24日下午15时40分许,大队机关行动组在县道段宜线开展午后检查行动中,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行驶中发现前方检查的交警后,突然变道进入路外一处岔道内,谁知岔道中也有正在执勤的交警,无路可逃的小车司机干脆把车熄火后紧锁车门,对民警在车外督促其下车接受检查的提醒置若罔闻。带队检查的张羽龙大队长多次对其劝导后,驾驶人张某才不情愿地打开车门接受检查,经检测,该体内酒精含量达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场对其依法作出记分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告知张某联系有驾驶证且没有喝酒的朋友替他把车开回。面对处罚结果,张某一脸懊丧,一直在嘟囔:“早知是这结果,中午就不该喝酒……”
从3月20日至24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集中行动中,沁县交警已查处酒驾24起,无证驾驶12起,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4起,为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稳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起到了积极地作用,有力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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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长治讯:为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辖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持整治力度不减,持续推进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行动中,大队各行动组以下午、晚间、凌晨为重点整治时段,在县乡道路和城乡结合部主要路段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重点查处微型面包车、摩托车、小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酒驾醉驾、毒驾、超员超载、违法载人、涉牌涉证和报废车辆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按照“零容忍”原则一律上限处罚。同时,对过往驾乘人员及群众进行警示教育和安全提示,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3月24日下午15时40分许,大队机关行动组在县道段宜线开展午后检查行动中,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行驶中发现前方检查的交警后,突然变道进入路外一处岔道内,谁知岔道中也有正在执勤的交警,无路可逃的小车司机干脆把车熄火后紧锁车门,对民警在车外督促其下车接受检查的提醒置若罔闻。带队检查的张羽龙大队长多次对其劝导后,驾驶人张某才不情愿地打开车门接受检查,经检测,该体内酒精含量达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场对其依法作出记分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告知张某联系有驾驶证且没有喝酒的朋友替他把车开回。面对处罚结果,张某一脸懊丧,一直在嘟囔:“早知是这结果,中午就不该喝酒……”
从3月20日至24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集中行动中,沁县交警已查处酒驾24起,无证驾驶12起,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4起,为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稳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起到了积极地作用,有力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