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治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公开招聘100人
发布时间: 2019-10-14   |  来源: 长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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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治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招聘公告

根据《2019年长治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招聘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综合应急队员100名(含医务、文秘和后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100人,其中综合应急救援队员87人、医生1人、护士2人、文秘4人、后勤人员6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志愿加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从意识。

(二)综合应急救援队员:限户籍所在地为本市男性,年龄18-25周岁(1993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动作协调、反应敏捷。有B2以上驾驶证、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全日制大学生及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综合应急救援岗位要求的特殊技能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医护及文秘人员:医生,年龄25-35周岁(1983年6月1日至199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证(烧伤、皮肤、外科),男女不限;文秘和护理人员,年龄20-30周岁(1988年6月1日至199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文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要求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女性优先。

(四)后勤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不超40周岁,具有一定的厨师水平和后勤管理能力。

(五)聘用人员需保证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有犯罪记录的;

2.吸食毒品的;

3.信奉邪教的;

4.有严重征信不良记录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正在本市各县区从事消防救援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需单位出具同意报名证明,方可报名。

三、招聘人员性质、待遇及任务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人员。试用期半年,月基本工资2000元。转正后,实行基本工资(医生3000元、队员和后勤人员2500元、护士和文秘2200元)+工龄工资(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增加50元)。中队长在基本工资基础上每月增加400元,班长每月增加200元。缴纳医疗、养老、工伤、失业、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在长治市应急局领导下,主要担负全市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危险化学品处置、防汛抗旱救援等综合应急抢险任务。

四、人员轮换

(一)轮换方式

1.新招聘人员实行两期合同制,第一期四年,第二期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后,愿退出的合同终止;愿意续签二期合同的,根据工作表现,经考核合格,签订二期合同;缺额部分按标准从社会重新招聘补充。

2.二期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按规定自动退出。

3.合同期内,因各种原因自动退出人员超过20%时,随时进行公开招聘补充。

(二)队员退出

1.正常退出。有下列情形的属于正常退出队伍:第一期合同到期不再从事本行业的;第二期合同到期的;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本行业的。

对正常退出队员按以下标准进行经济补助:根据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非正常退出。下列情形属于非正常退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予以辞退的;队员在合同到期前本人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长治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援管理科。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4张。

4.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二)考核

综合应急救援队员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占70%,面试占30%;文秘和医护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后勤人员进行现场技能考核。考核通过后通知体检。

1.队员体能测试。按照《长治市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体能测试项目规程》执行,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2.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3.体检。按照考核总成绩,按1:1的比例通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到达指定医院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办公室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能测试和面试结果中凡有“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录用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和体检结果择优录用,并将聘用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新招聘人员要参加3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包括体能科目、扑救知识、危化品应急处置等。队员培训不合格,或在试用期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解除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治市综合应急队员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55-2082891

特此公告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4日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邢璐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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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治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招聘公告

根据《2019年长治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招聘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综合应急队员100名(含医务、文秘和后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100人,其中综合应急救援队员87人、医生1人、护士2人、文秘4人、后勤人员6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志愿加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从意识。

(二)综合应急救援队员:限户籍所在地为本市男性,年龄18-25周岁(1993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动作协调、反应敏捷。有B2以上驾驶证、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全日制大学生及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综合应急救援岗位要求的特殊技能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医护及文秘人员:医生,年龄25-35周岁(1983年6月1日至199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证(烧伤、皮肤、外科),男女不限;文秘和护理人员,年龄20-30周岁(1988年6月1日至199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文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要求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女性优先。

(四)后勤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不超40周岁,具有一定的厨师水平和后勤管理能力。

(五)聘用人员需保证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有犯罪记录的;

2.吸食毒品的;

3.信奉邪教的;

4.有严重征信不良记录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正在本市各县区从事消防救援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需单位出具同意报名证明,方可报名。

三、招聘人员性质、待遇及任务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人员。试用期半年,月基本工资2000元。转正后,实行基本工资(医生3000元、队员和后勤人员2500元、护士和文秘2200元)+工龄工资(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增加50元)。中队长在基本工资基础上每月增加400元,班长每月增加200元。缴纳医疗、养老、工伤、失业、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在长治市应急局领导下,主要担负全市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危险化学品处置、防汛抗旱救援等综合应急抢险任务。

四、人员轮换

(一)轮换方式

1.新招聘人员实行两期合同制,第一期四年,第二期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后,愿退出的合同终止;愿意续签二期合同的,根据工作表现,经考核合格,签订二期合同;缺额部分按标准从社会重新招聘补充。

2.二期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按规定自动退出。

3.合同期内,因各种原因自动退出人员超过20%时,随时进行公开招聘补充。

(二)队员退出

1.正常退出。有下列情形的属于正常退出队伍:第一期合同到期不再从事本行业的;第二期合同到期的;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本行业的。

对正常退出队员按以下标准进行经济补助:根据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非正常退出。下列情形属于非正常退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予以辞退的;队员在合同到期前本人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长治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援管理科。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4张。

4.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二)考核

综合应急救援队员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占70%,面试占30%;文秘和医护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后勤人员进行现场技能考核。考核通过后通知体检。

1.队员体能测试。按照《长治市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体能测试项目规程》执行,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2.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3.体检。按照考核总成绩,按1:1的比例通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到达指定医院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办公室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能测试和面试结果中凡有“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录用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和体检结果择优录用,并将聘用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新招聘人员要参加3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包括体能科目、扑救知识、危化品应急处置等。队员培训不合格,或在试用期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解除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治市综合应急队员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55-2082891

特此公告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4日

(来源: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