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人民政府关于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同意长治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县区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精神,现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通告如下:
一、撤销南泉乡,整建制并入故县镇,以原南泉乡和原故县镇的行政区域为故县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故县村。
二、撤销次村乡,更名设立沁州黄镇。将新店镇的徐阳村委会划归沁州黄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次村。
三、撤销南里乡,设立南里镇,镇人民政府驻南里村。
四、撤销段柳乡,分别并入沁州黄镇、南里镇、定昌镇。将原段柳乡的荆村、霍沟、大良、小东岭、轻城、圪垯上、闫家沟、西河底、黑峪沟、白家沟10个村委会划归沁州黄镇管辖;将寺家庄、双沟、交漳、樊村4个村委会划归南里镇管辖;将段柳、长胜、青屯、南头、泊村、宋家沟、上北里、良楼沟8个村委会划归定昌镇管辖。
五、撤销松村乡,设立松村镇,行政区域、 政府驻地不变。
沁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来源: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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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人民政府关于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同意长治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县区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精神,现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通告如下:
一、撤销南泉乡,整建制并入故县镇,以原南泉乡和原故县镇的行政区域为故县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故县村。
二、撤销次村乡,更名设立沁州黄镇。将新店镇的徐阳村委会划归沁州黄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次村。
三、撤销南里乡,设立南里镇,镇人民政府驻南里村。
四、撤销段柳乡,分别并入沁州黄镇、南里镇、定昌镇。将原段柳乡的荆村、霍沟、大良、小东岭、轻城、圪垯上、闫家沟、西河底、黑峪沟、白家沟10个村委会划归沁州黄镇管辖;将寺家庄、双沟、交漳、樊村4个村委会划归南里镇管辖;将段柳、长胜、青屯、南头、泊村、宋家沟、上北里、良楼沟8个村委会划归定昌镇管辖。
五、撤销松村乡,设立松村镇,行政区域、 政府驻地不变。
沁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来源: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