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农业执法队跨区域追查农资“忽悠团”
发布时间: 2020-12-04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分享到: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日前,黎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举报电话称有一伙农资“忽悠团”在黎城宾馆举办肥料订货会,接到举报后,黎城县农业农村局樊广文副局长带领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迅速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河北某公司销售人员正在讲课宣传其肥料产品,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的资质和销售肥料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发现该肥料产品涉嫌未取得肥料登记证,该公司销售人员辩称自己只是宣传并不销售。执法人员告知销售人员肥料经营单位除应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仓储设施、安全防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销售人员停止宣传,如有销售行为,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当日下午3时,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公司正在黎城县洪井乡北社村销售“锌腐酸氮肥”,黎城县农业执法队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但未发现销售行为。虽经销商规避执法、四处转移,但执法队员不畏艰难,连续作战4小时,终于在潞城区潞河村发现载有此种肥料的车辆,车上载有94袋“锌腐酸氮肥”,共计3.76吨,货值金额9000余元。为防止涉案肥料产品转移,执法人员电话请示局机关负责人同意后,将该批肥料产品异地登记保存在黎城县农业农村局,以待下一步进行处理。

作为“农资打假秋冬季”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农资“忽悠团”常常采取人货分离方式进行销售,查处难度大,黎城县农业执法队将不惧艰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资“忽悠团”,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编辑:邢璐霞]

  相关链接
· 黎城县农业执法队对养殖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
黄河新闻网 > 长治频道 >  长治三农
黎城县农业执法队跨区域追查农资“忽悠团”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日前,黎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举报电话称有一伙农资“忽悠团”在黎城宾馆举办肥料订货会,接到举报后,黎城县农业农村局樊广文副局长带领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迅速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河北某公司销售人员正在讲课宣传其肥料产品,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的资质和销售肥料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发现该肥料产品涉嫌未取得肥料登记证,该公司销售人员辩称自己只是宣传并不销售。执法人员告知销售人员肥料经营单位除应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仓储设施、安全防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销售人员停止宣传,如有销售行为,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当日下午3时,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公司正在黎城县洪井乡北社村销售“锌腐酸氮肥”,黎城县农业执法队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但未发现销售行为。虽经销商规避执法、四处转移,但执法队员不畏艰难,连续作战4小时,终于在潞城区潞河村发现载有此种肥料的车辆,车上载有94袋“锌腐酸氮肥”,共计3.76吨,货值金额9000余元。为防止涉案肥料产品转移,执法人员电话请示局机关负责人同意后,将该批肥料产品异地登记保存在黎城县农业农村局,以待下一步进行处理。

作为“农资打假秋冬季”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农资“忽悠团”常常采取人货分离方式进行销售,查处难度大,黎城县农业执法队将不惧艰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资“忽悠团”,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