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货车“招摇”上路被民警依法查处
发布时间: 2020-05-19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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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长治讯:5月15日,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在执勤巡逻时,依法查处一辆货车牵引货物过长的交通违法行为。

图为:小型货车牵引过长货物上路

当日下午4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鲁G****7的小型货车在208国道行驶,其后牵引物长达15米,且左摇右晃,十分不稳定。执勤民警立即拦停该车并对其依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牵引货物长度及宽度均不符合上路要求。据了解,该车辆从长北出发前往上党区,车辆如此牵引是为了方便装载泡沫保温箱,且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驾驶人刘某锁处以200元罚款,并将车辆移至停车场。

图为:小型货车牵引过长货物上路

交警提示:车辆牵引物长度增加,转弯幅度增大,不仅容易占用对向车道,而且车辆不时左右摇摆、行迹不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不仅无法保证自身的安全,同时也威胁到他人的驾驶安全。(刘震)


[编辑:邢璐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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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货车“招摇”上路被民警依法查处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5月15日,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在执勤巡逻时,依法查处一辆货车牵引货物过长的交通违法行为。

图为:小型货车牵引过长货物上路

当日下午4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鲁G****7的小型货车在208国道行驶,其后牵引物长达15米,且左摇右晃,十分不稳定。执勤民警立即拦停该车并对其依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牵引货物长度及宽度均不符合上路要求。据了解,该车辆从长北出发前往上党区,车辆如此牵引是为了方便装载泡沫保温箱,且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驾驶人刘某锁处以200元罚款,并将车辆移至停车场。

图为:小型货车牵引过长货物上路

交警提示:车辆牵引物长度增加,转弯幅度增大,不仅容易占用对向车道,而且车辆不时左右摇摆、行迹不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不仅无法保证自身的安全,同时也威胁到他人的驾驶安全。(刘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