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长治一“农场主”擅自饲养猫头鹰被处罚
发布时间: 2024-12-10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一双圆圆的大眼睛,一副呆萌可爱的样子,遇到这样的“萌禽”时可千万不能有俘获饲养的冲动。这不,平顺县龙溪镇一养鸡场负责人就因饲养猫头鹰而受到了处罚。

图为:平顺县龙溪镇一养鸡场负责人擅自饲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12月5日,平顺县公安局龙溪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养鸡厂鸡棚内饲养有一只猫头鹰。发现此情况后,民警第一时间联系该养鸡厂负责人,并向其普及了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饲养属于违法行为的法律知识。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带至野外放归大自然,同时依法对该养鸡场负责人进行了处罚。

警方提醒:私自饲养、收购、出售和运输国家保护动物,均会受到法律追究。如遇到受伤、落单的国家保护动物,应及时向公安和林业部门进行举报,切不可擅自饲养。(牛彦吉)

原标题:“鹰”立鸡群?NO!


[编辑:邢璐霞]

  相关链接
· 长治警方速破系列砸车偷盗案件15起
· “宪”睹为快!长治“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超有“料”
· 壶关一网民为博眼球发虚假视频被抓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
黄河新闻网 > 长治频道 >  长治政法
长治一“农场主”擅自饲养猫头鹰被处罚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一双圆圆的大眼睛,一副呆萌可爱的样子,遇到这样的“萌禽”时可千万不能有俘获饲养的冲动。这不,平顺县龙溪镇一养鸡场负责人就因饲养猫头鹰而受到了处罚。

图为:平顺县龙溪镇一养鸡场负责人擅自饲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12月5日,平顺县公安局龙溪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养鸡厂鸡棚内饲养有一只猫头鹰。发现此情况后,民警第一时间联系该养鸡厂负责人,并向其普及了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饲养属于违法行为的法律知识。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带至野外放归大自然,同时依法对该养鸡场负责人进行了处罚。

警方提醒:私自饲养、收购、出售和运输国家保护动物,均会受到法律追究。如遇到受伤、落单的国家保护动物,应及时向公安和林业部门进行举报,切不可擅自饲养。(牛彦吉)

原标题:“鹰”立鸡群?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