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员补充招录实施方案》要求,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坚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员共46名。其中专业综合消防队员44名,承担长治市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抗旱抢险、地震及地质灾害救援、其他应急抢险及大型活动应急安全保障等任务;文秘1名,承担办公室文秘、人事保险、税务申报、财务票据整理和归档等工作;护理1名,承担医务室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志愿加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从意识。热爱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队员年龄18-30周岁(199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限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动作协调、反应敏捷。有B2以上驾驶证、国家承认并满足综合应急救援岗位要求的其它特殊技能资格证者、退伍军人、警校、体育院校等大专以上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文秘和护理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女性,年龄18-30周岁(199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文秘限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类、会计类专业报考;护理限护理学类专业,取得护士资格证,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形体端正,身体无缺陷,无纹身,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救援队员身高1.65米及以上,视力正常;双眼裸眼视力4.8(0.6)以上,无夜盲症。未有心脏病、腰椎间盘突出、哮喘、尿(毒)检阳性等不适宜消防救援工作的病症或病史;体重指数在17.5≤BMI<28范围内。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有犯罪记录的;
2、拒服兵役的以及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有列入失信名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5、吸食毒品的;
6、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人员性质、待遇及任务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人员。试用期6个月,转正后实行月基本工资2500元(文秘护理人员2200元)+工龄工资50元/年(从第二年开始增加)。另中队长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增发岗位工资400元/人/月,班长增发岗位工资200元/人/月。缴纳医疗、养老、工伤、失业、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在长治市应急局领导下,主要担负全市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危险化学品处置、防汛抗旱救援等综合应急抢险任务。接受省森防指的调度;完成市人民政府交予的其他各项安保、执勤、救援任务。
五、人员轮换
(一)轮换方式
1、新招聘人员实行两期合同制,第一期四年,第二期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后,愿退出的合同终止:愿意续签二期合同的,根据工作表现,经考核合格,签订二期合同。
2、二期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按规定自动退出。
3、合同期内,因各种原因自动退出人员超过20%时,随时进行公开招聘补充。
(二)人员退出
1、正常退出。有下列情形的属于正常退出队伍:第一期合同到期不再从事本行业的;第二期合同到期的;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本行业的。对正常退出人员按以下标准进行经济补偿:根据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非正常退出。下列情形属于非正常退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予以辞退的;
(4)队员在合同到期前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请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
现场报名。现场领取《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录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按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于规定时间内交至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办公楼三楼320室,地址:潞州区西二环路堠北庄镇小庄村东。咨询电话:0355-3586119,19935508678。
3、报名材料
(1)《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录报名表》、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3个月内)3张;
(2)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如是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复员、退伍证等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7)其他应急救援特长、体育素质和技能等证件以及可以证明相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8)如是政府专职消防员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隐瞒不报者自行承担后果同时取消聘用资格。
声明: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应届生报考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以学信网或其他国家平台相关证明为准。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报名者须在所提供的材料正面右上方签署“本人姓名”,并确认所有资料真实。以上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需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应的纸质版报考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合格人员视为报名成功,进入体能测试或笔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应急救援队员岗参加体能测试,项目有3000米跑、100米跑、10×4往返跑、 跳远4个项目。相关标准执行《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规程》。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四)笔试
文秘、护理岗参加笔试测试。文秘岗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人文科技、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等常识);护理岗考试科目为:《卫生专业能力测试》(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护理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护理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笔试不满60分(不含)为不合格。
(五)面试
依据体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体测成绩需达到最低分数线,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确定拟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六)考试安排
1、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10×4往返跑、跳远,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分值占体测总分40%,100米跑、10×4往返跑、跳远各占20%。体测分数在6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3000米跑:测试按照400米标准跑道进行,全程7圈半,到终点后计时结束。按照测试要求,不允许参考人员踏入内圈左侧辅道,违规者取消考试资格。
100米跑:测试按照100米标准跑道进行,抢跑3次者取消考试资格。
10×4往返跑:考生从起点线处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点线,到达起点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后冲出终(起)点线,在起点线和折返线处地面上放置标志物,以碰倒标志物为准,操作完毕冲出起点线计时。
跳远: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起跳,不得有垫步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至最近着地点的距离,每人跳3次,记录成绩最好的一次,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2、笔试
根据相关规定,笔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分数低于60分(不含)为“不合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理解、应变能力、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分数低于60分(不含)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体测、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成绩记取
1、如出现实际入围人数少于计划人数的情况,按实际人数入围。
2、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体测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体测成绩/笔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即体能测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3000米、100米、10×4往返跑、跳远顺序四科成绩分别对比,以单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聘用。
3、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结果中凡有“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
1、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统一进行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心脏病等影响从事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往招聘领导组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政审
体检完成后,立即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补录
如存在体检、政审不合格,招聘人员缺额时,按总分排序确定补录人员,再次进行体检、政审环节,直至员额充足。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长治市应急管理局、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无明显过错、无违反《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管理制度》情况,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八、管理要求
1、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中保持24小时执勤待命状态。高火险天气、强降雨过程等特殊时段,必须全员在岗在位。
2、实行等级管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聘用合同的主要依据。
3、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或处罚,直至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特别声明
本公告由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录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救援队研究决定。
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录领导组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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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员补充招录实施方案》要求,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坚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员共46名。其中专业综合消防队员44名,承担长治市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抗旱抢险、地震及地质灾害救援、其他应急抢险及大型活动应急安全保障等任务;文秘1名,承担办公室文秘、人事保险、税务申报、财务票据整理和归档等工作;护理1名,承担医务室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志愿加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从意识。热爱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队员年龄18-30周岁(199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限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动作协调、反应敏捷。有B2以上驾驶证、国家承认并满足综合应急救援岗位要求的其它特殊技能资格证者、退伍军人、警校、体育院校等大专以上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文秘和护理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女性,年龄18-30周岁(199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文秘限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类、会计类专业报考;护理限护理学类专业,取得护士资格证,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形体端正,身体无缺陷,无纹身,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救援队员身高1.65米及以上,视力正常;双眼裸眼视力4.8(0.6)以上,无夜盲症。未有心脏病、腰椎间盘突出、哮喘、尿(毒)检阳性等不适宜消防救援工作的病症或病史;体重指数在17.5≤BMI<28范围内。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有犯罪记录的;
2、拒服兵役的以及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有列入失信名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5、吸食毒品的;
6、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人员性质、待遇及任务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人员。试用期6个月,转正后实行月基本工资2500元(文秘护理人员2200元)+工龄工资50元/年(从第二年开始增加)。另中队长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增发岗位工资400元/人/月,班长增发岗位工资200元/人/月。缴纳医疗、养老、工伤、失业、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在长治市应急局领导下,主要担负全市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危险化学品处置、防汛抗旱救援等综合应急抢险任务。接受省森防指的调度;完成市人民政府交予的其他各项安保、执勤、救援任务。
五、人员轮换
(一)轮换方式
1、新招聘人员实行两期合同制,第一期四年,第二期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后,愿退出的合同终止:愿意续签二期合同的,根据工作表现,经考核合格,签订二期合同。
2、二期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按规定自动退出。
3、合同期内,因各种原因自动退出人员超过20%时,随时进行公开招聘补充。
(二)人员退出
1、正常退出。有下列情形的属于正常退出队伍:第一期合同到期不再从事本行业的;第二期合同到期的;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本行业的。对正常退出人员按以下标准进行经济补偿:根据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非正常退出。下列情形属于非正常退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予以辞退的;
(4)队员在合同到期前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请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
现场报名。现场领取《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录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按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于规定时间内交至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办公楼三楼320室,地址:潞州区西二环路堠北庄镇小庄村东。咨询电话:0355-3586119,19935508678。
3、报名材料
(1)《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录报名表》、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3个月内)3张;
(2)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如是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复员、退伍证等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7)其他应急救援特长、体育素质和技能等证件以及可以证明相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8)如是政府专职消防员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隐瞒不报者自行承担后果同时取消聘用资格。
声明: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应届生报考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以学信网或其他国家平台相关证明为准。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报名者须在所提供的材料正面右上方签署“本人姓名”,并确认所有资料真实。以上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需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应的纸质版报考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合格人员视为报名成功,进入体能测试或笔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应急救援队员岗参加体能测试,项目有3000米跑、100米跑、10×4往返跑、 跳远4个项目。相关标准执行《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规程》。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四)笔试
文秘、护理岗参加笔试测试。文秘岗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人文科技、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等常识);护理岗考试科目为:《卫生专业能力测试》(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护理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护理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笔试不满60分(不含)为不合格。
(五)面试
依据体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体测成绩需达到最低分数线,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确定拟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六)考试安排
1、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10×4往返跑、跳远,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分值占体测总分40%,100米跑、10×4往返跑、跳远各占20%。体测分数在6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3000米跑:测试按照400米标准跑道进行,全程7圈半,到终点后计时结束。按照测试要求,不允许参考人员踏入内圈左侧辅道,违规者取消考试资格。
100米跑:测试按照100米标准跑道进行,抢跑3次者取消考试资格。
10×4往返跑:考生从起点线处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点线,到达起点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后冲出终(起)点线,在起点线和折返线处地面上放置标志物,以碰倒标志物为准,操作完毕冲出起点线计时。
跳远: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起跳,不得有垫步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至最近着地点的距离,每人跳3次,记录成绩最好的一次,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2、笔试
根据相关规定,笔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分数低于60分(不含)为“不合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理解、应变能力、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分数低于60分(不含)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体测、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成绩记取
1、如出现实际入围人数少于计划人数的情况,按实际人数入围。
2、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体测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体测成绩/笔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即体能测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3000米、100米、10×4往返跑、跳远顺序四科成绩分别对比,以单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聘用。
3、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结果中凡有“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
1、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统一进行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心脏病等影响从事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往招聘领导组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政审
体检完成后,立即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补录
如存在体检、政审不合格,招聘人员缺额时,按总分排序确定补录人员,再次进行体检、政审环节,直至员额充足。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长治市应急管理局、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无明显过错、无违反《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管理制度》情况,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八、管理要求
1、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中保持24小时执勤待命状态。高火险天气、强降雨过程等特殊时段,必须全员在岗在位。
2、实行等级管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聘用合同的主要依据。
3、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或处罚,直至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特别声明
本公告由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录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救援队研究决定。
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队员招录领导组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