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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出台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质量十大举措
发布时间: 2024-05-08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长治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2023—2025年)》的工作部署,制定长治市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质量的十条举措,具体如下。

举措1:全面提升农业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如期完成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政治能力、法治能力及业务能力的全员轮训,持续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政治练兵、专业练兵、实战练兵、军训练兵、竞技练兵等“五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举措2: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履行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切实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强化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和《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罚款实施活动,确保过罚相当、法理相融。

举措3: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建立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强化对县级执法机构的监督指导,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交流协作,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巩固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工作衔接,及时依规依法移送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举措4:加快构建农业执法机构内部监督工作体系

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对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各项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程序,强化对各项农业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及时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杜绝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举措5:持续推进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窗口)创建工作

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积极推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窗口)创建工作。持续擦亮长治市农业农村局、长子县农业农村局、武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获评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窗口)金字招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农业执法规范化水平。各执法机构要准确把握创建条件标准,细化落实工作举措,强化执法条件保障,规范配备执法装备、办公用房和执法辅助用房,争创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窗口)。

举措6:持续开展农业领域专项普法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与专项执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使行政执法成为普法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过程。围绕重点领域执法和重大专项执法工作的展开,分时段开展送法到基层、送法进农村等活动,做到专项普法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更好地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执法人员普法教育,提升法治素养。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引领广大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举措7:加快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意识,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违法行为,抓好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保证执法力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主动引导监管对象守法合规生产经营,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举措8:全面提升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印发《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制作标准细则》,引导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准确应用文书制作规定。完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常态化评查机制,通过组织交叉互评、集中评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照案卷评查细则展开案卷评查活动。建立农业行政执法案卷问题整改机制,通过反馈通报、点对点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确保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中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确保案卷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举措9:巩固深化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

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建强管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重要抓手,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禁令,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消极应付、推诿卸责等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现象,禁止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执法犯法,防止执法行为失范失守。

举措10:完善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执法装备管理、程序行为、证件服装、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要求,编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巩固完善执法行动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投诉举报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典型案例公布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为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提供制度保障。


[编辑:贾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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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出台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质量十大举措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长治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2023—2025年)》的工作部署,制定长治市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质量的十条举措,具体如下。

举措1:全面提升农业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如期完成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政治能力、法治能力及业务能力的全员轮训,持续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政治练兵、专业练兵、实战练兵、军训练兵、竞技练兵等“五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举措2: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履行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切实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强化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和《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罚款实施活动,确保过罚相当、法理相融。

举措3: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建立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强化对县级执法机构的监督指导,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交流协作,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巩固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工作衔接,及时依规依法移送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举措4:加快构建农业执法机构内部监督工作体系

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对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各项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程序,强化对各项农业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及时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杜绝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举措5:持续推进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窗口)创建工作

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积极推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窗口)创建工作。持续擦亮长治市农业农村局、长子县农业农村局、武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获评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窗口)金字招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农业执法规范化水平。各执法机构要准确把握创建条件标准,细化落实工作举措,强化执法条件保障,规范配备执法装备、办公用房和执法辅助用房,争创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窗口)。

举措6:持续开展农业领域专项普法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与专项执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使行政执法成为普法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过程。围绕重点领域执法和重大专项执法工作的展开,分时段开展送法到基层、送法进农村等活动,做到专项普法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更好地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执法人员普法教育,提升法治素养。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引领广大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举措7:加快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意识,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违法行为,抓好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保证执法力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主动引导监管对象守法合规生产经营,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举措8:全面提升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印发《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制作标准细则》,引导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准确应用文书制作规定。完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常态化评查机制,通过组织交叉互评、集中评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照案卷评查细则展开案卷评查活动。建立农业行政执法案卷问题整改机制,通过反馈通报、点对点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确保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中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确保案卷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举措9:巩固深化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

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建强管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重要抓手,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禁令,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消极应付、推诿卸责等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现象,禁止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执法犯法,防止执法行为失范失守。

举措10:完善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执法装备管理、程序行为、证件服装、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要求,编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巩固完善执法行动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投诉举报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典型案例公布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为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