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4年3月19日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梁晨玮为壶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决定任命:
陈华丽为壶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壶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4年3月19日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99名。自壶关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调离4人、辞职3人、死亡2人,现共出缺代表9名。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2024年3月31日为选举日,补选9名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壶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晋峰辞去壶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3月19日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晋峰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壶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壶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秦建霞辞去壶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3月19日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秦建霞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壶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壶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素萍辞去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3月19日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素萍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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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4年3月19日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梁晨玮为壶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决定任命:
陈华丽为壶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壶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4年3月19日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99名。自壶关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调离4人、辞职3人、死亡2人,现共出缺代表9名。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2024年3月31日为选举日,补选9名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壶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晋峰辞去壶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3月19日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晋峰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壶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壶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秦建霞辞去壶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3月19日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秦建霞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壶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壶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素萍辞去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3月19日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素萍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壶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