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民政局:一起行动,对非法社会组织说“不”
发布时间: 2023-09-21   |  来源: 长治日报
 
分享到:

近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征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有关线索的公告,旨在净化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全力铲除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组织名称中包含有“协会”“研究会”“俱乐部”等字样。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在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事先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查询,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朱海云

原标题:市民政局发布公告征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有关线索


[编辑:邢璐霞]

  相关链接
· 长治市民政系统聚力攻坚“巩固衔接”取得新成效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
黄河新闻网 > 长治频道 >  长治新闻
长治市民政局:一起行动,对非法社会组织说“不”

近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征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有关线索的公告,旨在净化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全力铲除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组织名称中包含有“协会”“研究会”“俱乐部”等字样。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在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事先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查询,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朱海云

原标题:市民政局发布公告征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有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