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记者邢璐霞)9月14日,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八大队发布警情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通报指出,9月11日8时45分许,韩某南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D89XXX的“北京牌”小型轿车沿长治市潞州区西白兔镇兴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漳村煤矿体育馆附近时,与郝某富驾驶的“金彭牌”红色无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后撞向同方向行驶的衡某平驾驶的“金狮牌”红色无牌三轮摩托车和行人张某堂,造成郝某富当场死亡,衡某平、张某堂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