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奋力推动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 2023-05-30   |  来源: 长治日报
 
分享到:

长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幸福长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近年来,长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强化源头治理,构建现代信访治理体系,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以来,长治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坚持强基导向,明确创建任务,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市20家司法所达到创建标准,圆满完成省司法厅年初下达的创建任务,辐射引领全市司法所工作提档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司法所摸排纠纷线索7494件,参与人民调解14252件,参与行政调解189件,组织法治宣传9483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01条,指导制定村规民约760件,解答法律咨询18991件,推动了乡村法治建设。

长治市司法局始终把“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作为重要基础性工程来抓,聚焦“政治引领、法治保障、社会稳定、基层基础、队伍建设”五项重点工作,把“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结合起来,推动司法所党建、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抓规范,加强司法所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场所提档升级,注重科技赋能增效,全面强化能力建设,推动司法所“强筋健骨”。

2022年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年,长治市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中注重典型榜样力量,精益求精,打造一流“枫桥式”司法所。同时,加大对新建扩建司法所人员、设备的支持力度,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授课、演讲比赛、先进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将学习教育贯穿“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全过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今年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长治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针对制约司法所建设的瓶颈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升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加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力度,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法治建设,贡献法治智慧和司法行政力量。

潞州区东街司法所 夯实工作基础 实现共建共治

近年来,潞州区东街司法所以强化自身职能为抓手,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中心,狠抓“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大力构建多主体参与、多方式化解纠纷的共建共治基层司法服务模式,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维护辖区社区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东街司法所建立了“六联”“十法”调解工作机制,与东大街派出所合作建立了“四长五老三级调”机制,成立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架构;2023年,与区人民法院实现联动,在司法所设立诉讼服务工作站,有效避免民转刑案件、信访案件的产生。同时,该所坚持“纪律”与“真情”并用,强化安置帮教实效,着力规范监管措施,拓宽法治宣传渠道,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上党区韩店司法所 扎根群众沃土 发挥司法之光

上党区韩店司法所积极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打造了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基层司法行政铁军,2018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21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韩店司法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谈心谈话,主动帮助帮教对象解决生活难题,帮助重塑生活信心。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司法所拥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022年调解各类纠纷260余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安定团结。在法治宣传中,该所组建了一支由退休老教师、老法官、曲艺工作者组成的普法志愿服务队,常年行走在乡村普法道路上,出现在化解纠纷的田间地头,受到广大干部群众欢迎。

潞城区潞华司法所 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

潞城区潞华司法所以切实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积极开展司法所工作,各项工作呈现出崭新的面貌,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解决了群众难题。

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中,潞华司法所积极创新,以“排查全覆盖、纠纷全介入、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为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抓好硬件到位、设施配备、软件规范、制度完善、队伍建设、平台建设,赢得社会一致好评。同时,该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法律顾问体系,全面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大局,强化职能,提升能力,多次受到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表彰。

屯留区路村司法所 坚持务实创新 实现提档升级

屯留区路村司法所以务实创新的精神,坚持“团结、奉献、求实、奋进”的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创建“枫桥式”司法所。

多年来,路村司法所完善辖区各村调解委员会机构和职能,明确职责,规范制度,全面提升调解能力与水平,重点协助排查化解矛盾集中领域纠纷,逐步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该所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志愿服务活动,促进了矫正对象学法懂法,悔过自新,积极融入社会。定期组织法律进村庄、进企业、进学校宣讲活动,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长子县南陈司法所 提升创建标准 强化职能作用

长子县南陈司法所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抓手,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筑牢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根基,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质升档。

优化调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南陈司法所打造了多元解纷工作站,建立了司法所、派出所、村调委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在全体调解员的“排查+宣传+回访”的工作机制下,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22年以来,全镇村两级调委会共调解案件140余件,调解成功率100%。

夯实法律基础,开展普法宣传。该所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校园、进企业,通过普法小视频、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壶关县晋庄司法所 传承枫桥经验 争创一流业绩

壶关县晋庄司法所积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通过完善机构、强化功能、提升水平等方式,该所做到了科室设置齐全、制度健全、流程公开,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工作中,晋庄司法所对镇党委、政府拟定的规范性文件、决策决定、合同协议等积极提供法律建议,在辖区内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和“五个一”活动,对纠纷、隐患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早调处,有力维护了一方平安。司法所依托“法律七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调解工作中,该所实行联合作战的方式,联合镇派出所、妇联、残联等单位,协作解决矛盾;创办了李德顺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员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独特方法,走出了矛盾调解新路子。

平顺县西沟司法所 弘扬劳模精神 推进依法行政

平顺县西沟司法所发扬劳模精神,积极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率先实现平顺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西沟司法所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形成了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通过为乡村两级当好法律顾问,推进依法行政,为基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指引;通过开展“调解七进”活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通过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积极融入社会、净化灵魂、重塑人生;通过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法治需求。2022年,西沟司法所被县委政法委评为“新时代政法楷模”。

黎城县黎侯司法所 坚持“四前”工作法 开创调解新局面

黎城县黎侯司法所把规范化建设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相结合,坚持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四前”工作法,开创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

多年来,黎侯司法所坚持政治引领,抓好党建阵地、办公阵地、宣传阵地建设,配齐司法所队伍,健全人民调解队伍,组建法治宣传队伍。该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目标,把好预防关、接访关、调访关,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方式充分衔接、高效运作,将矛盾纠纷防控在源头。

襄垣县王桥司法所 践行服务宗旨 优化服务效能

襄垣县王桥司法所坚持“加强司法工作,打造平安王桥”理念,强化人民调解职能,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王桥司法所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助力司法服务效能持续优化;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依托,围绕标准化建设,推动司法所基础建设取得新成效;以人民满意为导向,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促进基层司法行政“民生工程”实现新作为;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推进社会稳定“安全工程”取得新成绩,多项工作齐头并进,各项工作全面开花;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

武乡县石北司法所 坚持党建引领 强化队伍建设

武乡县石北司法所打好标准创建“硬件牌”,对症下药打好法律需求“导向牌”,突出重点打好法治宣传“热点牌”,建强队伍打好优质法律“服务牌”,构建“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工作机制,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石北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加强基层基础、过硬队伍和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司法所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了新时代司法行政干警新形象。工作中,该所主动靠前,当好“第一法律顾问”;主动作为,办好“第一课堂”;主动探索,筑牢“第一防线”;主动出击,凸显“第一职能”。同时,优化调解机制,开拓化解矛盾新模式,把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处置在萌芽阶段、初始阶段,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沁县定昌司法所 勇担责任使命 再谱枫桥新篇

沁县定昌司法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定昌司法所十分注重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活动,除定期组织乡村干部学法外,还利用节日、庙会等节点,通过宣传车、咨询台、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深入乡村进行宣传,形成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树立典型,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 ,先后创建了3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和9个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定昌镇西渠上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针对定昌镇的实际,将工作重心前移,有效实现矛盾纠纷抓源截流。

沁源县郭道司法所 保基层平安 筑便民之基

沁源县郭道司法所立足新时代司法所工作职能,以特色创新开展各项工作,2021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为建设平安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郭道司法所坚持党建引领下的司法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将党的建设作为司法所业务水平提升的重要推动力量,确保各项目标责任落实到位。该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开展了一站式受理、覆盖式服务,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在调解工作中,勇于担当,深化人民调解保障作用,创新机制,实行“警司联调”,开展源头预防,深入排查矛盾,努力把复杂的民间纠纷化解于无形、化解于基层。(傅奇山、李旭)

原标题: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 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长治市全力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编辑:贾霄星]

  相关链接
· 通告!襄垣公安征集段占功等人违法犯罪线索
· 平顺县人民法院“共享法庭”揭牌成立
· 追逃“狂飙”!黎城警方连续抓获4名逃犯
· 长治市公安局“三中心”项目正式开工
· 长治公安机关4个集体16名个人获全省通报表扬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
黄河新闻网 > 长治频道 >  长治政法
长治市奋力推动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长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幸福长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近年来,长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强化源头治理,构建现代信访治理体系,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以来,长治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坚持强基导向,明确创建任务,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市20家司法所达到创建标准,圆满完成省司法厅年初下达的创建任务,辐射引领全市司法所工作提档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司法所摸排纠纷线索7494件,参与人民调解14252件,参与行政调解189件,组织法治宣传9483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01条,指导制定村规民约760件,解答法律咨询18991件,推动了乡村法治建设。

长治市司法局始终把“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作为重要基础性工程来抓,聚焦“政治引领、法治保障、社会稳定、基层基础、队伍建设”五项重点工作,把“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结合起来,推动司法所党建、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抓规范,加强司法所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场所提档升级,注重科技赋能增效,全面强化能力建设,推动司法所“强筋健骨”。

2022年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年,长治市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中注重典型榜样力量,精益求精,打造一流“枫桥式”司法所。同时,加大对新建扩建司法所人员、设备的支持力度,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授课、演讲比赛、先进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将学习教育贯穿“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全过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今年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长治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针对制约司法所建设的瓶颈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升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加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力度,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法治建设,贡献法治智慧和司法行政力量。

潞州区东街司法所 夯实工作基础 实现共建共治

近年来,潞州区东街司法所以强化自身职能为抓手,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中心,狠抓“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大力构建多主体参与、多方式化解纠纷的共建共治基层司法服务模式,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维护辖区社区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东街司法所建立了“六联”“十法”调解工作机制,与东大街派出所合作建立了“四长五老三级调”机制,成立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架构;2023年,与区人民法院实现联动,在司法所设立诉讼服务工作站,有效避免民转刑案件、信访案件的产生。同时,该所坚持“纪律”与“真情”并用,强化安置帮教实效,着力规范监管措施,拓宽法治宣传渠道,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上党区韩店司法所 扎根群众沃土 发挥司法之光

上党区韩店司法所积极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打造了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基层司法行政铁军,2018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21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韩店司法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谈心谈话,主动帮助帮教对象解决生活难题,帮助重塑生活信心。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司法所拥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022年调解各类纠纷260余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安定团结。在法治宣传中,该所组建了一支由退休老教师、老法官、曲艺工作者组成的普法志愿服务队,常年行走在乡村普法道路上,出现在化解纠纷的田间地头,受到广大干部群众欢迎。

潞城区潞华司法所 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

潞城区潞华司法所以切实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积极开展司法所工作,各项工作呈现出崭新的面貌,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解决了群众难题。

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中,潞华司法所积极创新,以“排查全覆盖、纠纷全介入、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为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抓好硬件到位、设施配备、软件规范、制度完善、队伍建设、平台建设,赢得社会一致好评。同时,该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法律顾问体系,全面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大局,强化职能,提升能力,多次受到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表彰。

屯留区路村司法所 坚持务实创新 实现提档升级

屯留区路村司法所以务实创新的精神,坚持“团结、奉献、求实、奋进”的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创建“枫桥式”司法所。

多年来,路村司法所完善辖区各村调解委员会机构和职能,明确职责,规范制度,全面提升调解能力与水平,重点协助排查化解矛盾集中领域纠纷,逐步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该所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志愿服务活动,促进了矫正对象学法懂法,悔过自新,积极融入社会。定期组织法律进村庄、进企业、进学校宣讲活动,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长子县南陈司法所 提升创建标准 强化职能作用

长子县南陈司法所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抓手,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筑牢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根基,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质升档。

优化调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南陈司法所打造了多元解纷工作站,建立了司法所、派出所、村调委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在全体调解员的“排查+宣传+回访”的工作机制下,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22年以来,全镇村两级调委会共调解案件140余件,调解成功率100%。

夯实法律基础,开展普法宣传。该所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校园、进企业,通过普法小视频、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壶关县晋庄司法所 传承枫桥经验 争创一流业绩

壶关县晋庄司法所积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通过完善机构、强化功能、提升水平等方式,该所做到了科室设置齐全、制度健全、流程公开,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工作中,晋庄司法所对镇党委、政府拟定的规范性文件、决策决定、合同协议等积极提供法律建议,在辖区内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和“五个一”活动,对纠纷、隐患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早调处,有力维护了一方平安。司法所依托“法律七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调解工作中,该所实行联合作战的方式,联合镇派出所、妇联、残联等单位,协作解决矛盾;创办了李德顺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员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独特方法,走出了矛盾调解新路子。

平顺县西沟司法所 弘扬劳模精神 推进依法行政

平顺县西沟司法所发扬劳模精神,积极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率先实现平顺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西沟司法所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形成了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通过为乡村两级当好法律顾问,推进依法行政,为基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指引;通过开展“调解七进”活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通过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积极融入社会、净化灵魂、重塑人生;通过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法治需求。2022年,西沟司法所被县委政法委评为“新时代政法楷模”。

黎城县黎侯司法所 坚持“四前”工作法 开创调解新局面

黎城县黎侯司法所把规范化建设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相结合,坚持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四前”工作法,开创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

多年来,黎侯司法所坚持政治引领,抓好党建阵地、办公阵地、宣传阵地建设,配齐司法所队伍,健全人民调解队伍,组建法治宣传队伍。该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目标,把好预防关、接访关、调访关,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方式充分衔接、高效运作,将矛盾纠纷防控在源头。

襄垣县王桥司法所 践行服务宗旨 优化服务效能

襄垣县王桥司法所坚持“加强司法工作,打造平安王桥”理念,强化人民调解职能,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王桥司法所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助力司法服务效能持续优化;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依托,围绕标准化建设,推动司法所基础建设取得新成效;以人民满意为导向,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促进基层司法行政“民生工程”实现新作为;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推进社会稳定“安全工程”取得新成绩,多项工作齐头并进,各项工作全面开花;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

武乡县石北司法所 坚持党建引领 强化队伍建设

武乡县石北司法所打好标准创建“硬件牌”,对症下药打好法律需求“导向牌”,突出重点打好法治宣传“热点牌”,建强队伍打好优质法律“服务牌”,构建“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工作机制,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石北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加强基层基础、过硬队伍和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司法所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了新时代司法行政干警新形象。工作中,该所主动靠前,当好“第一法律顾问”;主动作为,办好“第一课堂”;主动探索,筑牢“第一防线”;主动出击,凸显“第一职能”。同时,优化调解机制,开拓化解矛盾新模式,把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处置在萌芽阶段、初始阶段,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沁县定昌司法所 勇担责任使命 再谱枫桥新篇

沁县定昌司法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定昌司法所十分注重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活动,除定期组织乡村干部学法外,还利用节日、庙会等节点,通过宣传车、咨询台、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深入乡村进行宣传,形成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树立典型,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 ,先后创建了3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和9个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定昌镇西渠上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针对定昌镇的实际,将工作重心前移,有效实现矛盾纠纷抓源截流。

沁源县郭道司法所 保基层平安 筑便民之基

沁源县郭道司法所立足新时代司法所工作职能,以特色创新开展各项工作,2021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为建设平安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郭道司法所坚持党建引领下的司法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将党的建设作为司法所业务水平提升的重要推动力量,确保各项目标责任落实到位。该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开展了一站式受理、覆盖式服务,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在调解工作中,勇于担当,深化人民调解保障作用,创新机制,实行“警司联调”,开展源头预防,深入排查矛盾,努力把复杂的民间纠纷化解于无形、化解于基层。(傅奇山、李旭)

原标题: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 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长治市全力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