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28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中下旬在长治召开。
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