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2年4月18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耀为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牛金生、任国华为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霖、光宇航、张文为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2年4月18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牛金生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宋红义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冯 清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 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田毅青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冯绍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平小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国华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晓林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秀蓉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路国平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暴安宁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李晓冬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李红亮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周建冬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邓 辉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潇月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 娟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宋丽娟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 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 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段艳勇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换届,离岗和职务调整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旭琴、张剑辞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4月18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旭琴、张剑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2年4月1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桑利刚为长治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灵恩为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尚高明为长治市教育局局长;
王海宏为长治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方晋斌为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秦书伟为长治市公安局局长;
段志岗为长治市民政局局长;
苏先忠为长治市司法局局长;
张 剑为长治市财政局局长;
徐晨星为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史跃宏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庆宏为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元海波为长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 克为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爱斌为长治市水利局局长;
秦志云为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建强为长治市商务局局长;
张 琼为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旭琴为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孙 伟为长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文波为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贾文革为长治市审计局局长;
张登科为长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宋书林为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和建宏为长治市统计局局长;
郭军只为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 斌为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段联刚为长治市信访局局长;
孙红斌为长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罗 列为长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原任上一届政府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未提名本次会议任命的,其职务自行免除。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2年4月1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文波的长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2年4月1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博文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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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2年4月18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耀为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牛金生、任国华为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霖、光宇航、张文为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2年4月18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牛金生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宋红义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冯 清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 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田毅青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冯绍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平小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国华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晓林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秀蓉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路国平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暴安宁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李晓冬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李红亮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周建冬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邓 辉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潇月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 娟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宋丽娟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 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 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段艳勇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换届,离岗和职务调整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旭琴、张剑辞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4月18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旭琴、张剑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2年4月1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桑利刚为长治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灵恩为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尚高明为长治市教育局局长;
王海宏为长治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方晋斌为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秦书伟为长治市公安局局长;
段志岗为长治市民政局局长;
苏先忠为长治市司法局局长;
张 剑为长治市财政局局长;
徐晨星为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史跃宏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庆宏为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元海波为长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 克为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爱斌为长治市水利局局长;
秦志云为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建强为长治市商务局局长;
张 琼为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旭琴为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孙 伟为长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文波为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贾文革为长治市审计局局长;
张登科为长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宋书林为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和建宏为长治市统计局局长;
郭军只为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 斌为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段联刚为长治市信访局局长;
孙红斌为长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罗 列为长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原任上一届政府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未提名本次会议任命的,其职务自行免除。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2年4月1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文波的长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2年4月1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博文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