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专合社的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并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21年,农业农村部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联合农担公司和商业银行启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直接面向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征集信贷资金需求并快速响应,农业银行积极参与并取得良好成果。近期,为进一步加大对专合社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农业银行修订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此次《办法》修订的最大亮点在于根据专合社客户的特征单独建立了信用评价体系,从管理、信用、经营、财务和担保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并对获得政府奖励等情况设置加分项。目前,农业银行已为专合社信用评价研发了配套系统功能,将评价结果运用于信贷业务全流程。
此外,《办法》还在客户准入、授信管理、担保管理、信贷业务流程等方面,对制度条款进行了优化,如对专合社客户可运用成本法等多种授信额度理论值方法、适度简化贷款流程等,并允许对专合社客户发放信用贷款。
在优化制度条款的同时,《办法》在贷款调查、贷后管理等环节强化了风险管理要求。在贷后管理环节,对资金用途强化监测管理,进一步细化明确管理措施。
据悉,早在2013年,农业银行就从总行层面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贷款产品,开创同业先河。近年来,农业银行坚定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紧跟国家政策导向,积极推动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投放。截至2021年末,农业银行专合社及社员贷款余额超300亿元。农业银行将持续优化“三农”政策制度体系,提升信贷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不断加大“三农”金融服务力度。(夏明辉、董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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