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警方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发布时间: 2022-02-18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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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记者晋升 通讯员张玉)近日,沁源县公安局王和派出所对辖区内高某因家庭纠纷殴打妻子的家庭暴力案件(进行)依法处置,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2月9日10点多,沁源县公安局王和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郝某报警称:其丈夫对其实施家暴。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查,报案人郝某因琐事与高某家人发生矛盾,高某在劝解过程中,动手殴打其妻子,无明显外伤。据郝某称,在此事之前也曾发生过被丈夫殴打的情节。民警了解情况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民警对侵犯女性权益的加害人高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要求高某立即停止对妻子施暴的行为。高某当场向妻子郝某道歉,并保证不再对妻子进行家暴。

2月17日,民警根据枫桥派出所“五步工作法”再一次前往高某家中回访,双方已和好如初,家庭和睦,再无发生家暴行为。

《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开具,将遏制家庭暴力由事后惩治变为事前预防,给施暴者以思考改正的机会,让在家庭里有习惯用拳脚说话的人,心中有了敬畏,明确再次施暴可能面临的罪责,有利于保护受害者,也有助于维护家庭和谐。

沁源县公安局对于家庭矛盾案件的重视和妥善处置,必将大大避免家庭暴力行为,有效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编辑:邢璐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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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警方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记者晋升 通讯员张玉)近日,沁源县公安局王和派出所对辖区内高某因家庭纠纷殴打妻子的家庭暴力案件(进行)依法处置,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2月9日10点多,沁源县公安局王和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郝某报警称:其丈夫对其实施家暴。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查,报案人郝某因琐事与高某家人发生矛盾,高某在劝解过程中,动手殴打其妻子,无明显外伤。据郝某称,在此事之前也曾发生过被丈夫殴打的情节。民警了解情况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民警对侵犯女性权益的加害人高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要求高某立即停止对妻子施暴的行为。高某当场向妻子郝某道歉,并保证不再对妻子进行家暴。

2月17日,民警根据枫桥派出所“五步工作法”再一次前往高某家中回访,双方已和好如初,家庭和睦,再无发生家暴行为。

《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开具,将遏制家庭暴力由事后惩治变为事前预防,给施暴者以思考改正的机会,让在家庭里有习惯用拳脚说话的人,心中有了敬畏,明确再次施暴可能面临的罪责,有利于保护受害者,也有助于维护家庭和谐。

沁源县公安局对于家庭矛盾案件的重视和妥善处置,必将大大避免家庭暴力行为,有效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