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1-04-30   |  来源: 长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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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至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康锋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建旺、郭海英、王耀、李全心、于川、李国强、马先明,秘书长牛金生及委员32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原占斌,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高正堂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贺鑫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2020年度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报告;听取了被提请人的供职报告。

与会人员围绕上述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对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2020年度依法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郭康锋宣布任免决定并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关于环境保护工作,郭康锋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严格执法的力度,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推动公众对环保工作的有效参与,确保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大力推进长治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关于改进和完善人大监督、立法工作,郭康锋指出,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已有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改进审议工作,加强任后监督工作,促进履职提效,支持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提升工作水平,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统筹安排立法工作,注重持续推进立法机制和能力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立项、起草、审议、表决等各环节的制度规范,修定完善立法专家库和立法联系点等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增加立法论证评估环节,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借鉴先进立法经验,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郭康锋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牢记组织和人民重托,尽快进入新角色、适应新岗位、融入新集体、干出新业绩、展现新作为,为长治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及各工作委员会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市残联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者王晓红、王晶晶)

原标题: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郭康锋出席并讲话


[编辑: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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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4月28日至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康锋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建旺、郭海英、王耀、李全心、于川、李国强、马先明,秘书长牛金生及委员32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原占斌,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高正堂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贺鑫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2020年度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报告;听取了被提请人的供职报告。

与会人员围绕上述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对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2020年度依法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郭康锋宣布任免决定并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关于环境保护工作,郭康锋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严格执法的力度,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推动公众对环保工作的有效参与,确保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大力推进长治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关于改进和完善人大监督、立法工作,郭康锋指出,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已有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改进审议工作,加强任后监督工作,促进履职提效,支持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提升工作水平,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统筹安排立法工作,注重持续推进立法机制和能力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立项、起草、审议、表决等各环节的制度规范,修定完善立法专家库和立法联系点等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增加立法论证评估环节,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借鉴先进立法经验,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郭康锋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牢记组织和人民重托,尽快进入新角色、适应新岗位、融入新集体、干出新业绩、展现新作为,为长治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及各工作委员会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市残联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者王晓红、王晶晶)

原标题: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郭康锋出席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