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长子县实际,现发布封山禁火令。
1、禁火时间:2021年2月21日——2021年6月15日
2、禁火范围:全县所有林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严禁焚烧秸秆杂草根茬、烧荒燎堰、焚烧垃圾、抽烟、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
4、严禁私自在林区进行开山采石、私架电线等可能造成森林火灾的施工行为。
5、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烧香、燃点蜡烛、燃放孔明灯、祭拜庙宇古树时燃点蜡烛和点火烧香。
6、严禁利用“电猫”、土枪等狩猎行为。
7、严禁放牧牛羊的人员或从事其它项目的人员带火种入山。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禁止入山。
8、林区乡镇、村、风景区、施工项目等管理单位必须在重点地段入口处设立哨卡,由专人负责,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9、确需在林区进行施工的单位、个人,须向县林业局申请备案,并经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加强林区线路检修工作,消除火险隐患。
10、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个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2119 119 110 0355-8322337
13191251372 18635551009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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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长子县实际,现发布封山禁火令。
1、禁火时间:2021年2月21日——2021年6月15日
2、禁火范围:全县所有林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严禁焚烧秸秆杂草根茬、烧荒燎堰、焚烧垃圾、抽烟、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
4、严禁私自在林区进行开山采石、私架电线等可能造成森林火灾的施工行为。
5、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烧香、燃点蜡烛、燃放孔明灯、祭拜庙宇古树时燃点蜡烛和点火烧香。
6、严禁利用“电猫”、土枪等狩猎行为。
7、严禁放牧牛羊的人员或从事其它项目的人员带火种入山。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禁止入山。
8、林区乡镇、村、风景区、施工项目等管理单位必须在重点地段入口处设立哨卡,由专人负责,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9、确需在林区进行施工的单位、个人,须向县林业局申请备案,并经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加强林区线路检修工作,消除火险隐患。
10、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个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2119 119 110 0355-8322337
13191251372 18635551009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