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
有关事项及重点人员健康管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显著增多。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省新冠肺炎疫情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就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有关事项及重点人员健康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出行。提倡就地过年、小家庭居家过年、线上联欢、网络拜年,减少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和旅途风险。坚持党政机关先行、党员干部带头,非必要不返乡、不离长。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提倡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返长。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低风险地区群众倡导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
二、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不举办线下大型会议、团拜、联欢、聚餐、学术交流等活动,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中介组织、培训机构、商业主体和个人组织聚集性培训、展销、促销等活动。规范节日民俗活动举办,提倡喜事延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发生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三、保持环境卫生。结合春节大扫除习俗,大力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家居环境卫生清理、单位公共卫生整洁、个人健康生活方式推广等活动,动员干部群众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减少疾病传播风险。依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四、重点人员健康管控措施
(一)入境后隔离期满的来(返)长人员
入境人员在入境点集中隔离期满来(返)长后,由居住地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
(二)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来(返)长人员
一律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高风险地区来(返)长人员
一律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四)中风险地区及河北省低风险区来(返)长人员
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五)低风险地区来(返)长人员
1.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返)长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从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长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省内低风险地区返城返乡人员,原则上不流动,确需流动的,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报备登记纳入网络化管理,同时加强个人防护和个人健康监测。
4.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每天开展2次体温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冷链物流等高风险行业返城返乡人员
所有从事进口货物(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和运输以及口岸检疫、边防检查、隔离转运等高风险行业的省外来(返)长人员和省内跨地市返城返乡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先集中隔离,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七)治愈出院人员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出院后28天的随访和复诊工作。
上述所有人员均应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备。实施居家隔离时,如不能满足居家隔离条件应转为集中隔离。
低风险地区来(返)长人员、冷链物流等高风险行业返城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政策执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
五、长治市各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长治市 0355-2052001 0355-2052003
潞州区 0355-2239593
上党区 0355-8089347
潞城区 0355-6762529
屯留区 0355-7522158
长子县 0355-8322339
壶关县 0355-8779356
平顺县 0355-8922149
黎城县 0355-6561629
武乡县 0355-6388602
襄垣县 0355-7224020
沁 县 0355-7022702
沁源县 0355-7834668
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8日
(来源:长治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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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
有关事项及重点人员健康管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显著增多。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省新冠肺炎疫情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就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有关事项及重点人员健康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出行。提倡就地过年、小家庭居家过年、线上联欢、网络拜年,减少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和旅途风险。坚持党政机关先行、党员干部带头,非必要不返乡、不离长。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提倡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返长。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低风险地区群众倡导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
二、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不举办线下大型会议、团拜、联欢、聚餐、学术交流等活动,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中介组织、培训机构、商业主体和个人组织聚集性培训、展销、促销等活动。规范节日民俗活动举办,提倡喜事延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发生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三、保持环境卫生。结合春节大扫除习俗,大力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家居环境卫生清理、单位公共卫生整洁、个人健康生活方式推广等活动,动员干部群众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减少疾病传播风险。依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四、重点人员健康管控措施
(一)入境后隔离期满的来(返)长人员
入境人员在入境点集中隔离期满来(返)长后,由居住地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
(二)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来(返)长人员
一律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高风险地区来(返)长人员
一律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四)中风险地区及河北省低风险区来(返)长人员
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五)低风险地区来(返)长人员
1.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返)长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从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长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省内低风险地区返城返乡人员,原则上不流动,确需流动的,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报备登记纳入网络化管理,同时加强个人防护和个人健康监测。
4.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每天开展2次体温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冷链物流等高风险行业返城返乡人员
所有从事进口货物(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和运输以及口岸检疫、边防检查、隔离转运等高风险行业的省外来(返)长人员和省内跨地市返城返乡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先集中隔离,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七)治愈出院人员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出院后28天的随访和复诊工作。
上述所有人员均应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备。实施居家隔离时,如不能满足居家隔离条件应转为集中隔离。
低风险地区来(返)长人员、冷链物流等高风险行业返城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政策执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
五、长治市各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长治市 0355-2052001 0355-2052003
潞州区 0355-2239593
上党区 0355-8089347
潞城区 0355-6762529
屯留区 0355-7522158
长子县 0355-8322339
壶关县 0355-8779356
平顺县 0355-8922149
黎城县 0355-6561629
武乡县 0355-6388602
襄垣县 0355-7224020
沁 县 0355-7022702
沁源县 0355-7834668
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8日
(来源:长治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