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至30日,长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康锋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建旺、郭海英、王耀、于川,秘书长牛金生及委员36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尚日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原占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高正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建斌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尚日红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川所作的关于检查《长治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贾软贤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西省保障残疾人条例》《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长治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草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事免职事项的提请报告。
与会人员围绕上述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长治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
郭康锋宣布免职决定。
关于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及预算调整工作,郭康锋指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审计整改、预算调整的审计监督工作、人大预决算监督工作,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织密“笼子”,砌好“防火墙”,构建起科学规范、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好、管好,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关于执法检查工作,郭康锋要求,今后要继续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助残帮扶上再加强、在政策落实上再用力;要继续加快完善开发区体制机制、创优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产业引领作用,紧紧围绕主导产业、重点领域,通过多种招商模式,发挥开发区的集聚效应,助力长治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要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文物保护普法力度,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协调机制,挖掘文物价值,全力打造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让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成果惠及民众。
关于立法工作,郭康锋指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注重立法成效,谋划好2021年立法工作,运用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郭康锋强调,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谋划明年工作,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有效监督,做好监督选题,努力完善监督机制,力求监督有实效;要坚持推动人大代表高水准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要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增强人大依法履职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长治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人大的积极贡献。(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王晓红、王晶晶)
原标题: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郭康锋出席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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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至30日,长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康锋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建旺、郭海英、王耀、于川,秘书长牛金生及委员36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尚日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原占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高正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建斌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尚日红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川所作的关于检查《长治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贾软贤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西省保障残疾人条例》《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长治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草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事免职事项的提请报告。
与会人员围绕上述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长治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
郭康锋宣布免职决定。
关于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及预算调整工作,郭康锋指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审计整改、预算调整的审计监督工作、人大预决算监督工作,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织密“笼子”,砌好“防火墙”,构建起科学规范、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好、管好,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关于执法检查工作,郭康锋要求,今后要继续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助残帮扶上再加强、在政策落实上再用力;要继续加快完善开发区体制机制、创优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产业引领作用,紧紧围绕主导产业、重点领域,通过多种招商模式,发挥开发区的集聚效应,助力长治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要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文物保护普法力度,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协调机制,挖掘文物价值,全力打造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让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成果惠及民众。
关于立法工作,郭康锋指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注重立法成效,谋划好2021年立法工作,运用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郭康锋强调,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谋划明年工作,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有效监督,做好监督选题,努力完善监督机制,力求监督有实效;要坚持推动人大代表高水准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要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增强人大依法履职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长治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人大的积极贡献。(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王晓红、王晶晶)
原标题: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郭康锋出席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