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长治市生态环境系统天蓝水清浊气消
发布时间:
2020-12-28
| 来源:
长治日报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2018年以来,为严厉打击盘踞在长治市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六清”行动为目标,重点围绕“线索清零”和“行业清源”,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三书两办”、创新环保执法方式,始终对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震慑。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打击破坏生态专项斗争共摸排线索6824条,行政处罚1628件,罚款金额19254.54万元。其中今年共摸排线索1792条,行政处罚317件,行政处罚3947.9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之后,市生态环境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在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起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全力抓、全局力量协同抓的工作阵营,深入推进长治市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集中排查,严肃问责追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县(区)为单位开展拉网式集中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式管理,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恶意排污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监管和网格化监管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漏报瞒报,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强化“三书两办”,突出打击重点。为确保“三书两办”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局及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双方在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的协作与配合,完善“行刑衔接”长效机制。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逐步探索形成了“以案件发现线索,以线索查办案件”的摸排核查工作方式,并组织人员不间断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力量提前介入,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等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执法人员采用夜查、突查等方式,对长治市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计1057次,其中今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计256次,用实际行动来贯彻落实“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专项斗争工作要求。
精准问题导向,整治行业乱象。2018年5月至7月,市生态环境局在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中,出动执法人员4650余人次,排查企业2056家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152件,行政处罚992万元,查封扣押54件,限产停产10件,关停取缔9件,行政拘留11件11人,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2019年7月至10月,在违法排污行为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污染源3363个,发现问题553个,完成整改553个,办理环境违法案件273件,行政处罚993.38万元,查处典型案件72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3月至9月,在焦化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中,市生态环境局围绕“八查八整治”重点工作内容,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焦化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对全市正在建设和已建成投产焦化企业共检查364家次,发现环境违法企业21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44件,行政处罚548万元,全面整治了长治市焦化行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等问题。在长治市境内流域开展违法排污专项执法清零行动中,各县区分局通过自查、整改阶段工作,全面完成了全市流域“清零行动”,涉及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规范建设等208个整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通过多种措施并举,结合相关执法部门联动执法,长治市生态环境系统有力地打击了生态环境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震慑了生态环境领域的各种黑恶犯罪势力,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不断提升。(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贾志敏)
原标题:天蓝水清浊气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