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计划(2020-2022年)》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2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海英带领调研组深入沁源县,就《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中峪乡龙头国控断面、沁源县污水处理厂和县城内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了解了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状况及修复保护等相关工作,听取了沁源县政府和有关单位工作汇报及意见建议。随后,调研组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和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针对《条例(草案)》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
郭海英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强化举措,把沁河的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做好做实。要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解放思想,提早谋划,做到科学立法,为沁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张廷)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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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计划(2020-2022年)》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2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海英带领调研组深入沁源县,就《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中峪乡龙头国控断面、沁源县污水处理厂和县城内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了解了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状况及修复保护等相关工作,听取了沁源县政府和有关单位工作汇报及意见建议。随后,调研组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和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针对《条例(草案)》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
郭海英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强化举措,把沁河的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做好做实。要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解放思想,提早谋划,做到科学立法,为沁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张廷)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