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民政系统职责,着眼源头根治,深化专项治理,推动全市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
市民政局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推进会,研究部署、组织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推进专项斗争。局党组及时将有关扫黑除恶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列为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扫黑除恶的认识和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开展履职督导市级谈话40次、县级谈话307次,全面了解掌握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履职尽责情况,有效传导压力。
自2018年起,市民政系统开展了为期3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漏保”“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查处资金监管不力;检查落实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及时纳入低保情况;全面厘清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主体责任,有效保障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规范低保公示工作,落实两榜公示和长期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全市146个街道(乡镇)建立了受理平台(窗口),市县两级共公布13部社会救助监督咨询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2018年、2019年共排查出非法社会组织48家,其中取缔36家、劝散5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1家、引导办理登记手续6家。加大日常监督管理,2020年以来,约谈市级社会组织1家,通过年检排查出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年检社会组织29家,已进入撤销程序。围绕社会组织收费管理等方面,在市级各类社会组织中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为营造行业内部良好竞争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公墓建设运营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销售墓地6处,并全部给予暂停建设和销售处理,查封封停2家,整改4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着眼源头根治,健全治理机制。市民政局在指导各地提升农村民主管理水平、筑牢基层基础的同时,通过排查村委会成员有没有“六不能、六不宜”人员,有没有利用黑恶势力操纵或“贿赂”胁迫村民当选等“六必看”,对村委会成员进行全面排查和资格联审,并加强督导。
共审查出不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干部总数为103个,其中村委会主任65个、村委会成员38个,纯洁了农村干部队伍,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
在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中,严格把牢底线,坚持凡进必审,明确“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等15种情形人员不能确定为村委会班子候选人;严格资格审查程序,在乡镇党委初审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民政局会同县纪委监委、统战、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体、信访、生态、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会诊”,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取消其资格,坚决把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挡在门外。
坚持多措并举,持久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民政局指导开展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健全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黑恶势力滋生。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创建指标之一,深入开展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创建活动,2019年,长治市成功申报创建3个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2020年上报5个。长治市积极参与创建、扎实推进善治示范村建设,今年全省组织建设善治示范村400个,2022年将达到1000个。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治理,指导各地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强化多方联动,实现双重管理、双重服务,不断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切实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水平,统筹部署,合力推进,不断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乡村治理新格局。(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丁维丽)
原标题:深化专项治理行动打造齐抓共管格局 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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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民政系统职责,着眼源头根治,深化专项治理,推动全市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
市民政局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推进会,研究部署、组织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推进专项斗争。局党组及时将有关扫黑除恶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列为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扫黑除恶的认识和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开展履职督导市级谈话40次、县级谈话307次,全面了解掌握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履职尽责情况,有效传导压力。
自2018年起,市民政系统开展了为期3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漏保”“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查处资金监管不力;检查落实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及时纳入低保情况;全面厘清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主体责任,有效保障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规范低保公示工作,落实两榜公示和长期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全市146个街道(乡镇)建立了受理平台(窗口),市县两级共公布13部社会救助监督咨询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2018年、2019年共排查出非法社会组织48家,其中取缔36家、劝散5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1家、引导办理登记手续6家。加大日常监督管理,2020年以来,约谈市级社会组织1家,通过年检排查出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年检社会组织29家,已进入撤销程序。围绕社会组织收费管理等方面,在市级各类社会组织中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为营造行业内部良好竞争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公墓建设运营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销售墓地6处,并全部给予暂停建设和销售处理,查封封停2家,整改4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着眼源头根治,健全治理机制。市民政局在指导各地提升农村民主管理水平、筑牢基层基础的同时,通过排查村委会成员有没有“六不能、六不宜”人员,有没有利用黑恶势力操纵或“贿赂”胁迫村民当选等“六必看”,对村委会成员进行全面排查和资格联审,并加强督导。
共审查出不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干部总数为103个,其中村委会主任65个、村委会成员38个,纯洁了农村干部队伍,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
在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中,严格把牢底线,坚持凡进必审,明确“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等15种情形人员不能确定为村委会班子候选人;严格资格审查程序,在乡镇党委初审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民政局会同县纪委监委、统战、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体、信访、生态、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会诊”,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取消其资格,坚决把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挡在门外。
坚持多措并举,持久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民政局指导开展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健全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黑恶势力滋生。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创建指标之一,深入开展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创建活动,2019年,长治市成功申报创建3个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2020年上报5个。长治市积极参与创建、扎实推进善治示范村建设,今年全省组织建设善治示范村400个,2022年将达到1000个。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治理,指导各地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强化多方联动,实现双重管理、双重服务,不断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切实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水平,统筹部署,合力推进,不断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乡村治理新格局。(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丁维丽)
原标题:深化专项治理行动打造齐抓共管格局 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