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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代表三法”在长治市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 2020-12-11   |  来源: 长治日报

12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门世宾带领调研组来到长治,就《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修订草案)》以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耀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对“代表三法”有关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参加会议的省、市、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了发言,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代表三法”是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做好“代表三法”修改意见的征集,通过立法引领,加强代表工作,真正做到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各级代表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深入研究“代表三法”的各项条款,积极提出修改意见,为充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促进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力量。(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张廷)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代表三法”在长治市开展立法调研


[编辑:邢璐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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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代表三法”在长治市开展立法调研

12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门世宾带领调研组来到长治,就《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修订草案)》以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耀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对“代表三法”有关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参加会议的省、市、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了发言,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代表三法”是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做好“代表三法”修改意见的征集,通过立法引领,加强代表工作,真正做到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各级代表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深入研究“代表三法”的各项条款,积极提出修改意见,为充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促进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力量。(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张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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