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沁县利剑出鞘护安宁
发布时间: 2020-12-07   |  来源: 长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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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关乎人心向背、治乱兴衰;关乎党执政根基、国家长治久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沁县县委、县政府重拳出击、利剑出鞘,守护一方安宁,给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截至目前,沁县共打掉黑恶势力团伙6个,打击处理涉恶犯罪嫌疑人39人,破获刑事案件30起、治安案件2起,追缴涉恶资产326万元。全县群众安全感率高达98.66%,创历年新高,沁县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平安县。

坚持党政主导动员群众参与

沁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三打四建”为重点,坚持深挖攻坚、专项整治、长效常治工作要求,紧盯“办案”“打伞”“断财”“治乱”持续发力。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听取汇报、批示安排。三年来,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常务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等进行专题传达学习和部署落实,推动形成“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另外,县委、县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领导立下军令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沁县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等媒体平台发布相关通告及知识,并张贴“五严打五整治一强化”公告,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等。全县各行政村(社区)、各行业领域还采用LED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聚焦精准打击依法从严惩处

重压之下,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沁县不断强化线索摸排,提高核查质量。县公安局扫黑办与各警种签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对涉黑涉恶线索做到应排尽排、应摸尽摸、应打尽打;县人民法院注重在民事纠纷领域发现和收集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举报;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活动,积极收集、核查问题线索。与此同时,各乡镇、各重点行业领域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分析行业领域内涉黑涉恶问题的情况和特点,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台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依法严惩、除恶务尽。作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谋部”“指挥部”,县扫黑办不断强化信息报送、分析研判、督导考核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基础台账表格。县公安局扎实开展“清风1号”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起底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破获刑事案件的同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县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5起恶势力犯罪及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进行定性和事实认定。县人民法院抽调刑事审判骨干力量组成扫黑除恶审判团队,专门对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审理,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

为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沁县扫黑办牵头,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公安局分管刑侦副局长、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副检察长、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副院长“小三长”联席会议制度,在涉黑涉恶案件立案后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最大限度减少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立足深挖彻查做好标本兼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沁县及时制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制作《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分办呈批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表》,建立信访举报受理台账、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台账和案件办理台账,确保问题线索在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移送。

在开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工作中,沁县紧盯涉黑涉恶案件,主动出击、循线深挖,深入查找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和充当“保护伞”的线索问题。尤其对中央及省市督导组转办的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交叉办理或指定办理。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根本和关键。

沁县制定下发《关于解决软弱涣散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党支部领导力引领力组织力的通知》,确定14个软弱涣散村党支部,全面推行县处级领导、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包联整顿制度。

围绕强化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管理、补齐薄弱环节短板,一方面,沁县安排乡镇党委再次对现任“两委”干部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不出现涉黑涉恶干部在岗任职问题。另一方面,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村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与此同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三步四循环”工作法,从严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

沁县还认真执行落实“三书一函”制度,截至目前,共发出“三书一函”43份,其中风险提示函22份,司法建议书11份,检察建议书7份,监察建议书3份。各乡镇、各部门强力推进本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问题综合整治,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沁县将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严打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潘银丽

原标题:利剑出鞘护安宁——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编辑: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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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沁县利剑出鞘护安宁

扫黑除恶关乎人心向背、治乱兴衰;关乎党执政根基、国家长治久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沁县县委、县政府重拳出击、利剑出鞘,守护一方安宁,给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截至目前,沁县共打掉黑恶势力团伙6个,打击处理涉恶犯罪嫌疑人39人,破获刑事案件30起、治安案件2起,追缴涉恶资产326万元。全县群众安全感率高达98.66%,创历年新高,沁县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平安县。

坚持党政主导动员群众参与

沁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三打四建”为重点,坚持深挖攻坚、专项整治、长效常治工作要求,紧盯“办案”“打伞”“断财”“治乱”持续发力。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听取汇报、批示安排。三年来,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常务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等进行专题传达学习和部署落实,推动形成“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另外,县委、县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领导立下军令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沁县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等媒体平台发布相关通告及知识,并张贴“五严打五整治一强化”公告,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等。全县各行政村(社区)、各行业领域还采用LED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聚焦精准打击依法从严惩处

重压之下,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沁县不断强化线索摸排,提高核查质量。县公安局扫黑办与各警种签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对涉黑涉恶线索做到应排尽排、应摸尽摸、应打尽打;县人民法院注重在民事纠纷领域发现和收集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举报;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活动,积极收集、核查问题线索。与此同时,各乡镇、各重点行业领域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分析行业领域内涉黑涉恶问题的情况和特点,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台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依法严惩、除恶务尽。作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谋部”“指挥部”,县扫黑办不断强化信息报送、分析研判、督导考核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基础台账表格。县公安局扎实开展“清风1号”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起底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破获刑事案件的同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县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5起恶势力犯罪及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进行定性和事实认定。县人民法院抽调刑事审判骨干力量组成扫黑除恶审判团队,专门对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审理,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

为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沁县扫黑办牵头,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公安局分管刑侦副局长、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副检察长、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副院长“小三长”联席会议制度,在涉黑涉恶案件立案后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最大限度减少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立足深挖彻查做好标本兼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沁县及时制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制作《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分办呈批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表》,建立信访举报受理台账、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台账和案件办理台账,确保问题线索在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移送。

在开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工作中,沁县紧盯涉黑涉恶案件,主动出击、循线深挖,深入查找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和充当“保护伞”的线索问题。尤其对中央及省市督导组转办的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交叉办理或指定办理。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根本和关键。

沁县制定下发《关于解决软弱涣散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党支部领导力引领力组织力的通知》,确定14个软弱涣散村党支部,全面推行县处级领导、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包联整顿制度。

围绕强化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管理、补齐薄弱环节短板,一方面,沁县安排乡镇党委再次对现任“两委”干部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不出现涉黑涉恶干部在岗任职问题。另一方面,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村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与此同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三步四循环”工作法,从严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

沁县还认真执行落实“三书一函”制度,截至目前,共发出“三书一函”43份,其中风险提示函22份,司法建议书11份,检察建议书7份,监察建议书3份。各乡镇、各部门强力推进本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问题综合整治,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沁县将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严打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潘银丽

原标题:利剑出鞘护安宁——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