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人大常委会对《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20-10-14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为推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10月13日,黎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对《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在辖区内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宽明参加。
图为:黎城县人大常委会检查《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在实地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养犬管理中心、犬只收容所、犬只免疫点、糖宝宠物店、小鱼宠物馆、旺旺宠物店等地,对照《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详细了解了公共区域犬类设施运维、普法宣传教育及犬只收容、登记免疫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工作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县政府及县公安局、城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等相关部门关于《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围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四方面建议。
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养犬管理责任。政府要把养犬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尽快改善犬只收容设施条件。要进一步加强犬只收容、救助、领养工作,规范犬只临时收容站管理,及时救助和收治流浪犬。要推动网格巡查、涉犬警情、犬伤门诊与养犬管理的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实现联动、联勤、联查、联管。要适时调整扩大重点管理区的范围,在全县面上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
二要加强一般管理区养犬管理,推进农村犬只免疫和管理工作。要加强一般管理区犬只免疫经费保障,确保犬只免疫工作顺利推进;组织乡镇兽医技术人员、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开展免疫工作;要结合农村养犬实际,加大一般管理区养犬户的宣传教育,安排好集中免疫和上门免疫时间,加快免疫工作推进速度;要在开展犬只免疫时同步进行养犬登记并给犬只悬挂犬牌,使一般管理区犬只是否已免疫可以直接辨认的做法,使一般管理区养犬管理更加规范。
三要加大养犬管理执法力度,维护法规严肃性。公安、综合执法、农业等部门要依据《条例》规定各司其职,对基层执法人员严格要求,认真研究解决执法中取证难、固定证据难、相对人对立情绪较大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养犬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在加强日常执法和常态管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对犬患高发区域,综合执法部门要联动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及时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对犬只交易市场,要注重从源头上加强养犬整治管理,做好犬只登记、免疫工作。
四要改进养犬管理工作方法,探索工作新模式。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进一步优化便民措施,完善线上线下结合的办证、年检、免疫模式。要尽快建立和不断完善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犬只免疫、办证、年检等信息数据联网共享,全面掌握和充分运用相关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同时,要积极探索和逐步强化政府行政管理与民间自我约束、服务、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养犬管理模式,发挥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的作用,建立养犬情况社区公示制度,确保《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效实施。
[编辑:邢璐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