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通知精神,6月16日至17日,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康锋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简称《法》)和《山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简称《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牛金生一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沁县千泉湖湿地公园、浊漳河保护区、新店镇栋村漳滨梅花鹿养殖场,长子县湿地公园鸟类监测平台、浊漳河南源、房头村等地,采取省市县人大上下联动、重点检查和委托自查并举,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相结合等办法,着力推动“一决定一法一办法”有效实施。
座谈中,郭康锋指出,这次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是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一项重要履职活动。通过深入检查,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建议,写好报告,把长治市的真情实况反映出来,把基层的民意诉求报告上去,为上级人大修法决策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郭康锋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和使命感,落实各级责任主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二要落实责任,坚持打防管控,健全执法联动监管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及其自然资源(林业)、市场监管、畜牧管理等职能部门要理顺执法管理体制,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行为。要加大管控力度,落实最严厉野生动物管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区域监测,落实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场的监管,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三要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贯彻《决定》,广泛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关爱野生动物的新局面。(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王晓红)
原标题: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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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通知精神,6月16日至17日,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康锋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简称《法》)和《山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简称《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牛金生一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沁县千泉湖湿地公园、浊漳河保护区、新店镇栋村漳滨梅花鹿养殖场,长子县湿地公园鸟类监测平台、浊漳河南源、房头村等地,采取省市县人大上下联动、重点检查和委托自查并举,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相结合等办法,着力推动“一决定一法一办法”有效实施。
座谈中,郭康锋指出,这次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是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一项重要履职活动。通过深入检查,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建议,写好报告,把长治市的真情实况反映出来,把基层的民意诉求报告上去,为上级人大修法决策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郭康锋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和使命感,落实各级责任主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二要落实责任,坚持打防管控,健全执法联动监管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及其自然资源(林业)、市场监管、畜牧管理等职能部门要理顺执法管理体制,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行为。要加大管控力度,落实最严厉野生动物管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区域监测,落实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场的监管,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三要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贯彻《决定》,广泛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关爱野生动物的新局面。(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王晓红)
原标题: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