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长治市益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壶关一部等药品零售企业
采取暂停销售药品行政措施的公告
近期,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长治市益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壶关一部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GSP合规性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上述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为有效防控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长治市益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壶关一部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行政措施。暂停期间企业不得擅自销售药品,须整改完毕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销售药品活动。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监督企业整改规范,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特此公告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第三批暂停销售药品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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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长治市益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壶关一部等药品零售企业
采取暂停销售药品行政措施的公告
近期,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长治市益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壶关一部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GSP合规性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上述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为有效防控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长治市益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壶关一部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行政措施。暂停期间企业不得擅自销售药品,须整改完毕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销售药品活动。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监督企业整改规范,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特此公告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第三批暂停销售药品的企业名单